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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秋季学期贫困幼儿资助资金的通知

2021-01-08 16:10 来源:县教育局

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保障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对低保家庭、福利机构监护、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及残疾幼儿(简称五类生)实行资助制度。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浙财教〔2011〕152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三门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三教计〔2020〕83号)等文件精神,统筹浙财科教〔2019〕62号扶困助学补助资金(学前教育资助),结合教育部门年初预算安排,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贫困幼儿资助资金320425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你们认真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资金使用,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秋季学期贫困幼儿资助资金分配表

 

 

 

三门县财政局                      三门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

 

2020年秋季学期贫困幼儿资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代码

单位名称

人数(人)

资助金额(元)

备注

207010

海游街道中心小学

55.00

96,250.00


207013

沙柳街道中心小学

4.00

7,000.00


207015

珠岙小学

12.00

21,000.00


207017

高枧小学

15.00

26,250.00


207019

亭旁中心小学

11.00

19,250.00


207022

健跳小学

8.00

14,000.00


207024

六敖小学

19.00

33,250.00


207027

浬浦小学

7.00

10,675.00

其中1人补2020年春季资助差额175元

207029

沿赤小学

26.00

45,500.00


207030

横渡小学

2.00

3,500.00


207032

花桥小学

7.00

12,250.00


207034

小雄小学

5.00

8,750.00


207036

林迪生小学

4.00

7,000.00


207039

机关幼儿园

1.00

1,750.00


207045

海润街道中心小学

4.00

7,000.00


207051

亭旁实验幼儿园

4.00

7,000.00


合计

184

3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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