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确保百姓饮水安全,2020年解决全省农村饮水问题”的部署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扣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维护,大力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加快实现农村人民群众从“有水喝”到“喝好水”的转变,为三门决胜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和建设安排
通过三年专项行动,总投资2.7255亿元,改善176个行政村、18.99万农村人口的饮用水条件,其中,2018年投入0.2214亿元,改善0.21万农村人口的饮用水条件;2019年投入1.5717亿元,改善12.78万农村人口的饮用水条件;2020年投入0.9324亿元,改善6万农村人口的饮用水条件。确保到2020年,农村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一户一表率达到80%以上,管网漏失率降到12%以下,供水工程标准化率达到100%。
(三)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围绕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目标,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单镇联村供水达标、单村供水站提标分类实施,制订三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规划和三年专项行动计划,优先解决影响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省级扶贫重点帮扶村饮用水安全问题。
——统一标准,规范建设。按照“能延则延、能并则并”原则,对照水源、水厂、输水管网、配水管网、入户水表各环节的统一标准,充分延伸城乡供水管网,规范建设农村供水工程,保障乡镇供水工程和单村供水站的水质和水量。
——统一管理,强化监管。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充分利用水务企业力量,做好农村饮用水管理运营、消毒净化、水质抽检、人员培训等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源保护、严肃水质监管、严控用水定额。
——统一政策,两手发力。按照城乡服务均等化要求,健全农村饮用水保障政策,坚持政府主导,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力量,形成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良性滚动发展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规划引领。围绕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的目标,根据《三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规划》和本专项行动部署,结合城镇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科学编制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由县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市水利局和省水利厅备案。
(二)强化农村饮用水设施改造提升。按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达到80%以上、单村供水数量控制在10%以内的要求,重点实施“四个一批”,即新建一批新的水源工程,提升一批高质量的自来水处理设施设备,改造安装一批管网及入户水表,归并淘汰一批“低小散差”农村饮用水工程。要按照基建程序的要求,以乡镇为单位,由县发改部门立项审批。
(三)强化农村饮用水源保障。打破城乡界限、区域界限,统筹优质供水水源,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调配。县级水厂以中型水库为主水源,乡镇水厂以小型水库为主水源,通过区间联网引调、库塘堰坝联供等方式,保障供水水源水量和水质。单村水站以现有水源为基础。对作为农村饮用水源的水库、山塘和堰坝,需新(改)建的,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需除险加固和清淤的,要优先实施,优先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四)强化饮用水工程建设质量监管。按照“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的要求,以县或乡镇为单位,实行“统一设计施工、统一材料采购、统一施工监理、统一质量监管”,严格工程建设标准,严控工程建材质量,严把工程质量监管。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前提下,督促加快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及时组织验收并交付使用。
(五)强化农村饮用水工程专业管理。为充分发挥和利用规模化自来水厂管理人员的专业优势,落实县级统管责任,由县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对乡镇级、村级水厂实行统一管理和维护,实行“统一运行管理、统一净化消毒、统一维修养护、统一水质检测”等专业化管理方式。单村供水的制水(加药)、巡检、维修养护、定期维护(反冲清洗)等落实给专业队伍托管的同时,供水村还需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加强巡查、定期抄表、水费收缴等工作,同时完善干旱应急预案,编制非常时期超常规的供水应急方案。
(六)强化农村饮用水工程标准化管理。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制订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规程和考核细则,以水源+水厂+管网+用水户作为完整的供水系统,编制运行管理操作手册,实行标准化管理。突出单镇、联村、单村供水重点,对城乡供水一体化的乡镇,按照乡镇为单位实行标准化考核。
(七)强化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划定保护范围,设立警示标志,单村供水的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村都要制订保护公约。强化行业指导、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污染源整治,加大对农村取水、供水、用水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八)强化农村供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单村水质送检、单镇以上水厂自检、卫生计生部门行业抽检”的三级检测体系,强化县级水质检测中心作用,健全水质监测管理体系,建立水质监测档案。卫生部门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水质抽检,定期通报会商水质状况,对供水水质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限期整改,确保水质安全。
(九)强化农村饮用水建管资金投入。要按照“政府市场两手发力”原则,统筹解决农村饮用水建设资金。足额保障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资金,城乡供水一体化运行管理费用全额由水费列支;单镇和联村水厂的管理费用,以水费支出为主、政府补贴为辅;单村供水的管理运行费用,以政府补贴为主、水费收入为辅。
(十)强化农村饮用水水价形成机制。属地乡镇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工程的水费收缴管理,指导受益村制订村规民约,健全“水费规范收取、规范使用”的体制机制,提高农村饮用水的水费收缴率,增强工程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水费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对未落实水费收缴、收缴不足或水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造成供水设施管理不善的村,要定期进行通报,连续通报的要酌情暂停各类政府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水利局设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牵头抓总。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加大投入,多方筹资。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资金投入,积极争取纳入省级项目盘子,全力以赴争取省级资金补助,同时建立健全县级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突出对单村供水、单镇联村供水工程的补助力度。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政府、市场、社会联动推进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考核,压实责任。要把群众“有水喝、喝好水”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实事,摆在当前和今天一段时期内工作的突出位置,将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列入全县“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县对部门、乡(镇)、街道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层层落实考核机制,量化指标评定,定期督查通报,实行惩罚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宣传报道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建设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饮用水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三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三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专项行动部门职责分工
3、三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专项行动任务表(2018-2020年)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1
三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昌明
副组长:吴章明
成 员:何贤浪(县府办)
黎绍齐(县发改局)
叶坚强(县财政局)
陈 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基谊(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王臣连(县建设局)
屈统夫(县水利局)
周衍平(县农业农村局)
陈云波(县卫生健康局)
王爱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立新(县统计局)
翟金源(县传媒中心)
叶以青(县环境有限公司)
应 俊(县供电局)
陈华乾(海游街道办事处)
章海滨(海润街道办事处)
赖智刚(沙柳街道办事处)
方洋伟(珠岙镇人民政府)
郭华申(亭旁镇人民政府)
杨 益(健跳镇人民政府)
韩坚杰(横渡镇人民政府)
王勋(花桥镇人民政府)
管守辉(浦坝港镇人民政府)
林 平(蛇蟠乡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屈统夫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三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专项行动
部门职责分工
一、水利部门为农村饮用水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做好单镇、联村供水达标提标和单村提升等两项工作,包括水源工程建设、制水工艺完善、供水管网改造、村内管网和水表改造、水质提升等工作。
二、发改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项目的立项审批,便于进入水利管理业指标统计,并建立健全合理的农村水价机制,运用水价杠杆促进农民节约用水。
三、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专项行动相关的资金保障。
四、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优先保障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土地需求。
五、水利、环保等部门负责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保护和保护范围划定。
六、县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为城乡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的具体实施单位和全县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县级统管单位,负责指导全县农村饮用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协助水利部门制定水资源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做好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城乡供水管网延伸工作,包括输配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环保、农业、建设等部门负责农村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整治。
八、水利、卫生部门协商提出农村水质监测点的合理设置,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卫生部门在水利部门配合下开展农村水质监测抽检。
九、统计部门负责将符合统计方法制度规定的农村饮水投资按行业分类纳入水利管理业的投资统计。
十、县传媒中心负责做好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十一、电力部门负责做好供电和落实用电优惠政策。
十二、各乡(镇、街道)对属地范围内各行政村的供水运行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对乡镇级水厂、联村、单村工程饮用水源地加强日常巡查和保护工作,落实本区域内农村饮用水水费收缴工作。
附件3
三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专项行动任务表(2018-2020年) | ||||||
乡镇 | 城市水厂、乡镇级水厂管网延伸 | 新改扩建水厂 | 单村提标 | |||
受益人口 | 投资(万元) | 处数 | 投资(万元) | 受益人口 | 投资(万元) | |
海游街道 | 6935 | 610 | ||||
海润街道 | 5879 | 470 | ||||
珠岙镇 | 17789 | 1423 | 10895 | 1797 | ||
亭旁镇 | 17874 | 1430 | 22272 | 3850 | ||
健跳镇 | 25719 | 2058 | ||||
沙柳镇 | 9274 | 742 | 1 | 210 | 788 | 411 |
花桥镇 | 17335 | 1387 | 1 | 400 | 1488 | 311 |
浦坝港镇 | 31776 | 2542 | 1 | 600 | 5124 | 632 |
横渡镇 | 11244 | 900 | 1 | 680 | 2461 | 237 |
蛇盘乡 | 3000 | 227 | ||||
县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6333 | |||||
合计 | 146825 | 18121 | 4 | 1890 | 43028 | 7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