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祖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公司: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吴祖清同志任县能源监察队队长(兼),免去其原基本建设综合科主要负责人职务;
罗俊同志任国民经济综合科主要负责人;
罗良县同志任国民经济综合科负责人;
李鑫奎同志任体制改革科主要负责人,免去其县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县海洋经济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帆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鲍伟滔同志任能源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冯戋戋同志任价格科负责人(主持工作);
孙浚铭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
张丽娇同志任能源科负责人;
章莎莎同志任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
陈鑫同志任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中心副主任;
李澄同志任县能源监察队副队长;
免去奚钵同志的国民经济综合科科长职务;
免去吴晓晓同志的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职务;
免去郑浩同志的体制改革科副科长职务。
中共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