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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规定,检验我县防空警报设施性能,使广大市民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上级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要求,我县拟于2008年9月18日11:00—11:33在县城进行例行性防空警报试鸣。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新三门、中国移动三门分公司和中国联通三门分公司等公众媒体要在9月13日至16日做好防空警报试鸣信息的发布工作。警报信号和时间分别如下:
预先警报:11:00—11: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11:15—11:18,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11:30—11:33,连续鸣响,时间为3分钟。
届时望全体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二○○八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