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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门县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六月六日
三门县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方法》、《三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总体要求,以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的基本特征和规律,制定本方案。
一、当前我县地质灾害的基本形势
根据地质勘查表明,目前我县共有各类地质灾害点70余处。灾害类型主要以土体滑坡为主,个别的点、线存有因工程性开挖后形成的崩塌隐患。从灾害点分布的地域来看,主要分布在山区或人类工程活动较为频繁的乡镇,特别是亭旁镇、海游镇、珠岙镇、高枧乡等尤为严重。从造成灾害的原因分析,因各项工程活动造成的占91%以上,自然因素引发的仅占9%。通过几年来的治理及搬迁避让,在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中,目前还直接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还有6处。
从我县的气象特性及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看,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尤其以6到9月份最为集中,因此,6、7、8、9四个月将是我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受台风及强降雨的袭击,极易引发地表开裂、山体滑坡、崩塌等综合类型的地质灾害。尽管去年我县没有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但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不容乐观。除已经发现的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外,目前还有尚未发现的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在汛期及特殊的气象条件下很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重要地质灾害点的基本特征及威胁对象
(一)海游中学后山滑坡点
该滑坡位于三门海游中学北侧的山坡上,上部标高约40~50m,下部标高约10m,下部南侧紧临海游中学,目前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但是强降雨或长时期的降雨,加之挡土墙结构年久,强度降低,潜在发生滑动乃至瞬滑的危险性较大,且滑坡体总量达6万余立方米,严重威胁和危害海游中学师生(约1800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 亭旁镇石门坑村后潜在滑坡点
该滑坡形态前后长约250m,前缘宽约120m,体积约5.0×104m3,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分析,该滑坡由于斜坡坡度较大,覆盖层和风化基岩较厚,断裂构造发育,岩石破碎,完整性差,目前趋于基本稳定状态。但在强降水或长时间降水条件诱发下,有可能再次发生滑坡。由于所处位置与坡体下方村庄的高差较大,势能较大,将直接威胁下方村庄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其地质灾害危险性大。
(三)亭旁镇大溪下村后滑坡点
滑坡区地貌上属丘陵的缓坡地带,斜坡坡向近东西,坡度约20°~30°,相对高差10~40m,简易公路穿过滑坡体,从而增加了产生滑坡的概率,一旦持续强降水,降水入渗坡体,使得斜坡岩土体容重增大,强度降低,极有可能发生向下剧滑,产生滑坡灾害,预计滑坡总量达3000m3,直接危及下方居民(现有居民63户,约215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 亭旁镇挂帘村后滑坡点
该处上部松散覆盖层和全风化基岩厚度均较大,加上公路修建开挖边坡,形成近直立的临空面,遇梅雨或台风雨期由于降水入渗坡体,导致岩体结构面强度降低,从而出现多次多点滑坡。鉴于该挡墙下方即为民房,一旦滑坡将直接威胁到下方居民的安全。
(五)亭旁镇上高村后潜在滑坡点
从地质环境条件看,该处上部全风化基岩厚度较大,加上村民修建房屋开挖山体形成近直立的临空面,遇梅雨或台风雨期由于降水入渗坡体,导致岩体结构面强度降低,从而可能导致滑坡,预计潜在的滑坡总量近5万立方米,滑坡的发生将直接威胁到下方村庄的安全。
(六)亭旁镇芹溪村泥石流点
该泥石流“形成区、流通区、堆积区”三个区特征十分完整。堆积区与流通区接壤地带因沟口居民房屋阻碍,流通不畅;“形成区”地形陡立,呈“V”型沟谷,且松散堆积物源较多,在特大暴雨条件下有易发的可能。直接威胁的居民有8户28人。
三、防治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群测群防,以防为主。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精神,确保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从严控制破坏地质环境严重、极易诱发地质灾害的项目与工程等相关建设活动。
(二)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乡镇政府与有关部门要建立政府责任制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各乡镇政府一把手是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级签订防治责任书,将监测与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三)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监测预警。针对我县地质灾害点多面广、诱灾因素频繁的特点,各乡镇要建立好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对目前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监测领导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受威胁群众手中。要加强监测,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要设立地质灾害警示牌,及时发现险情,提高成功预报率,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搬迁避让。针对稳定性差、危险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尽快落实搬迁安置计划,同时应与下山脱贫、高山移民、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威胁与避灾成本。
3.工程治理。针对我县财力紧张的实际情况,对短时期内能实施治理,且治理工程简单、隐患消除彻底、治理费用较少的灾害点,按有关规范及时进行治理减灾,确保治理质量。对暂时不能搬迁或难以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实施必要的、切实可行的、简易的排、阻水工程和削坡减载、压脚阻滑等应急处置工程。
4.加强监督。各乡镇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勘查、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拟建的新项目,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第一关。
5.健全制度。要严格执行年度防治方案编制、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汛前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编制本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防治方案内容包括: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监测、预防责任人以及防治措施;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机构、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的各项准备、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以及人员财产撤离、路线转移、医疗救治等应急行动方案。对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列入本方案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编制简明的“预防、抢险、撤离”方案,并与相关责任人员签订监测责任书。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工作,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开展巡回检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应根据灾情大小,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上报县政府及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并及时组织应急抢险分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83324350,传真:83335894。
(四)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播报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各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应积极开展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新农村建设中如何防范地质灾害》为重点内容的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防灾减灾意识及自救能力,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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