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内容
新闻采访和写作。
二、测试程序
1、测试由现场采访和后期写作两部分组成。
2、考生于8 月24 日上午7时10分到三门广播电视台大院集中,7时30分由主考官会同纪委监察、人事劳动、广播电视等部门人员一起,统一前往采访现场。
3、到达采访现场后,由事件当事人介绍情况,介绍完毕后,考生可进行半小时的采访提问,采访结束后,统一带回指定地点。
4、以抽签形式抽取序列号,对号入座,按主考官要求进行写作。
5、写作时间为100分钟。稿件2篇,每篇字数要求在400—500字以内。
三、写作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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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 别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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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题新颖,具有吸引力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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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闻格式正确,五要素齐全,脉络清晰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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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语言精练,文笔流畅,用词准确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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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主题突出,特色鲜明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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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卷面清洁,字迹清楚,字数符合要求 |
5 |
四、注意事项
1、采访和写作一律使用统一提供的采访本和水笔,不得使用其他自备用品,如工具书、笔记本、电子记事薄、录音机等,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2、严守采访纪律,服从组织安排,注意人身安全。
3、写作一律使用统一提供的300格稿纸和水笔。
4、稿纸上只能标明本次写作测试的序列号,不得标注姓名或其他标记,否则视为无效卷。
5、采访期间不得互相交流,写作期间不得交头接耳或者干扰其他考生正常写作。
6、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中地点,超过当天7时30分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评分办法
1、根据评分标准由评委逐一阅卷,以百分制形式对每篇稿件进行打分。
2、两篇稿件平均分(百分制)即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未尽事宜,由主考单位负责解释。
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三 门 广 播 电 视 台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