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政策解读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28468837J/2026-1010576795

  • 主题分类:

    教育

  • 发布机构:

    三门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6-06-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关于《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期间加强综合环境监督管理 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2026-06-04 16:54 来源:三门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现就《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期间加强综合环境监督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通过公告告知全县人民在高考期间严格控制海游城区及滨海新城区域噪声污染,给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平稳。

(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 在举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可以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及省市关于普通高考组考管理工作相关要求。

此后由县府办牵头,组织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局、县行政执法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建设局等三门县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对该公告进行讨论,并就环境噪声污染监管的强制性措施和交通管制的范围和时间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公告内容。

二、主要内容

该公告共分四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对考试工作安排、噪声污染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交通管制的范围时间和违反规定的处罚。

(一)考试时间。20266710日;

考点学校:三门中学、三门第二高级中学、县职业中专

(二)强制性措施。

6月6日19:00至6月10日17:00对海游及滨海新城区域各类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并采取以下强制性措施:

1. 三门中学、三门第二高级中学、县职业中专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一律停止施工。

2.海游城区及滨海新城区域易产生噪声的建设工程,中午12:00-14:00、19:00-次日7:00时段一律停止施工。

3. 婚丧喜事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或使用高音喇叭、乐队鼓号及电子火炮。

4.禁止居民家庭娱乐活动的电器和音响设备音量超标。

5.禁止宗教集会、广场排舞等活动产生过大音量。

6.三门中学、三门第二高级中学、县职业中专周围一定范围内禁止无人机升降和飞行活动。

7.禁止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生休息和考试的活动。

(三)交通管制范围和时间

1.范围:文化路海游大桥至三门中学路段、西区大道第二高级中学大门前路段县职业中专大门口路段

2.时间:考试期间每天上7:3012:00下午14:0017:00对上述路限制车辆(指大货车、拖拉机等类型车辆)通行、禁止所有车辆鸣号,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所有机动车辆通行。

(四)违反规定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
  该办法解读机关为三门县教育局。
  解读人:周昌飘,三门县招生办主任,电话:0576-83322778。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