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以下客运许可事项予以公示。
对公示的许可事项,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三门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三门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道路运输股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有效期为5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自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0日)。联系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10楼道路运输股,邮编:317100,联系电话:0576-89333396。
公示事项:
三门舒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经营范围为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三门县交通运输局对申请人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相关条件和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审验结果表明申请人经营条件具备,申请材料齐全、合法,拟对三门舒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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