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三门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二)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四)指导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七)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八)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九)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单位地址: 三门县广场路22号
邮政编码: 317100
联系方式: 0576-83332655
办公时间: 夏令时8:00-11:30 14:30-17:30;冬令时8:00-11:30 14:00-17:0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网站地址: 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320092/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