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三门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
| 主要职责: | 主要职责: (一)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二)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四)指导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七)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八)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九)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
| 单位地址: | 三门县广场路22号 |
| 邮政编码: | 317100 |
| 联系方式: | 0576-83332655 |
| 办公时间: | 夏令时8:00-11:30 14:30-17:30;冬令时8:00-11:30 14:00-17:0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 网站地址: | 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320092/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