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级部门信息公开 >> 县公安局 >> 信息公开年报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62519714P/2026-1010464663

  •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2026-01-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三门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3 15:30 浏览次数:

       点击查看图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三门县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本年度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92条,涵盖通知通告决策信息建议提案等。全年共制定0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89250件,行政处罚1866件,行政强制1424件。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优化受理、审查、答复、归档流程,提升答复质量和效率。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予以公开,无结转下年度办理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1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的全链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以门户网站为核心的第一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提升检索便捷性。深化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三门公安”微信公众号年内发布信息400余条,有效发挥传递警务资讯、解读政策法规、回应社会关切的作用,形成了线上线下互补的公开矩阵

(五)监督保障。明确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日常监测、内容发布与运维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监督与考核范围,定期开展工作自查与社会评议,主动听取吸纳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常态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2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66

行政强制

14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4.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部分科所队主动公开意识尚需增强,内部信息共享与发布协同机制不够顺畅,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26年,我局将重点围绕以下方面改进:

(一)深化内容供给,提升公开质效。在严守保密规定前提下,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细化公开内容,着力增强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与可读性,以高质量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运行流程。建立常态化内部会商与发布协调机制,细化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责任与时限。完善督查通报制度,强化全过程管理,确保信息发布严谨规范、高效有序。

(三)强化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持续组织面向民辅警的专项培训与交流,重点提升政策理解、信息处理和舆情回应能力,培养既懂业务又善沟通的复合型工作力量,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也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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