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2025年我县开展了9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浙江省农房救助和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3〕171号)和县政府批复(三政函〔2025〕1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5年度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9.5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该项资金从三政办抄〔2025〕100号文件中列支13.5万元,浙财建〔2023〕135号文件中列支6万元。
请各乡镇(街道)收文后,严格按规定用途抓好落实,不得挪用、截留和私分。并根据《三门县农村低保家庭住房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救助名单、资金公开,确保改造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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