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夯实三门县声环境管理基础,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文件要求,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用地现状等,对三门县声环境功能区进行重新划分和调整,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7日。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8号,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电 话:0576-83368811
邮 箱:tzsmhj@163.com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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