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切实维护群众财产权益,更好支撑乡村全面振兴,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分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分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8月24日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李海,联系电话:13968510206(短号670206),邮箱:495055132@qq.com,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8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关于分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14日
关于分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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