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和《三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三农〔2022〕11号)文件精神以及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提出的《关于加快缩小低收入群体“收入差距”的有关建议》,计划将“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学年3000元提高至每生每学年4000元。其中3000元资金由中央衔接列支,补助标准提高部分(每生1000元)所需资金由县级衔接资金列支。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7日,公示期为7天,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三门县乡村振兴局83328693
三门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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