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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728905769Y/2025-119518 文号
成文日期2025-08-06 发布机构县税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通知公告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28905769Y/2025-119518

  • 主题分类:

    税务

  • 发布机构:

    县税务局

  • 成文日期:

    2025-08-06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2025-08-06 09:06 来源:县税务局浏览次数:

台州天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开发的三门县城西区XQD-02-0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达到清算条件,未按期提供相关清算资料进行清算申报,我局制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你单位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址与生产经营地址均无办公地点,我局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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