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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350080522K/2025-119509 文号
成文日期2025-08-05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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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1022350080522K/2025-119509

  • 主题分类:

    卫生

  •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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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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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三门县浦坝港镇黄金坦村卫生室的通报批评

2025-08-05 15:37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浏览次数:

当事人:三门县浦坝港镇黄金坦村卫生室登记号:PDY01050933102212D6009地址:三门县浦坝港镇黄金坦村25号

2025年7月12日,三门县浦坝港镇黄金坦村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违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区域内公共卫生安全构成潜在风险。

卫生室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规定,决定对三门县浦坝港镇黄金坦村卫生室予以通报批评

责令三门县浦坝港镇黄金坦村卫生室立即整改上述违规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传染病预防、控制及责任区域内防疫工作职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特此通报。

 


                     三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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