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2024年度文旅体专项奖励资金政策兑现公告
根据三政办规〔2024〕3号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县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体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三文广旅体〔2024〕06号 《2024年三门县旅游企业地接奖励办法》规定要求,将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奖励资金予以兑现,现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附件
三门县2024年度文旅体专项奖励资金政策兑现公告公示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兑现金额 | 兑现依据 文件名称(条款) |
1 | 国家级3A景区创建及复评奖励 | 33 | 三政办规〔2024〕3号第八条 对于新评定为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4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5A、4A、3A景区每通过一次复评达标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台旅景评〔2024〕6号《台州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公告》、台旅景评〔2024〕15号《关于2024年度台州市国家3A级旅游景区复核情况的通报》 (浙江启明艺术博物馆、三门县三特渔村农家乐园) |
2 | 百县千碗品牌评定奖励 | 8 | 三政办规〔2024〕3号第九条 对评为市级“百县千碗”旗舰店、示范店、体验店,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6万、3万、2万。 台文发〔2024〕106号《关于公布台州市2024年度“台州菜·百县千碗”美食旗舰店、示范店、体验店、单品店的通知》 (浙江归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县优小鲜饭店) |
3 | 旅游饭店、民宿品牌评定奖励 | 41 | 三政办规〔2024〕3号第十一条 对新评定为金桂、银桂的品质饭店,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为白金宿级、金宿级、银宿级、浙韵千宿的民宿。复评通过给予适当奖励。 浙旅星评〔2024〕21号《关于批准杭州西湖国宾馆等85家饭店为品质饭店的批复》、浙文广旅资源〔2024〕1号《关于公布全省首批“浙韵千宿”推荐名单的通知》、浙旅民联〔2025〕14号《关于公布2024年度等级民宿复核结果的通知》 (浙江归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县竹篷里民宿三门县半亩堂民宿、三门县满庭芳民宿、三门县辉敏民宿) |
4 | 旅行社复评奖励 | 1 | 三政办规〔2024〕3号第十二条 对新评定为省五星、四星、三星品质的旅行社,对于通过复评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台旅行质评〔2024〕5号《关于2024年度台州市星级旅行社复核偶评价情况的通报》 (浙江蛇蟠岛旅行社有限公司) |
5 | 地接奖励 | 154.52652 | 三政办规〔2024〕3号第十三条及三文广旅体〔2024〕06号 《2024年三门县旅游企业地接奖励办法》 经过专项复核,符合地接奖励和疗休养地接奖励条件。(三门天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三门华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浙江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三门分公司、浙江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三门分公司、浙江蛇蟠岛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瑞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浙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宁波与你同行旅行社有限公司、杭州华行旅行社有限公司、温州诱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6 | 浙派好礼评定奖励 | 3.5 | 三政办规〔2024〕3号第十四条 对参加旅游系统组织的旅游商品评比中获得省级金奖、银奖、铜奖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 浙文广旅产〔2024〕20 号《关于公布 2024“浙派好礼”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评选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三门绿毫茶叶专业合作社、三门三拾柚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环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杭州爵绣服饰文化有限公司) |
7 | 首次业务营收达到相应标准奖励 | 60 | 三政办规〔2024〕3号第十六条 对经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文旅体企业服务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 经过专项材料复核及统计部门相关数据核定。 (浙江蛇蟠岛旅行社有限公司、三门汇智广告设计有限公司、浙江环游体育有限公司) |
8 | 文旅体企业对外交流奖励 | 43.6 | 三政办规〔2024〕3号第十八条 对企业参加由政府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和旅游产业展会,并设有独立展位的,分别给予补助2万元、1万元、0.5万元;没有设立独立展位的,赴省外、省内、市内参展的企业,分别给予0.5万元/次、0.3万元/次、0.1万元/次的补助;对被推荐参加博览会、交易会的体育产业,完成布展任务,按照国际、国家、省级、市级的举办规格,分别补助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经过专项复核认定。 (浙江蛇蟠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县岩下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海八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三门祁门家秀工艺品有限公司、三门县新大华酒店、台州冠凤源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省三门海之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三速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三门健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浙江金能体育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省三门县星火聚氨酯胶带厂、三门华盈橡胶有限公司、浙江宝隆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浙江金能体育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三门县艺臻体育用品经营部、三门尚游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县宏镖塑料制品经营部、浙江善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县宇石户外服装店、三门县锐拓户外用品经营部、三门县金娟服装店、三门硕途服装店、三门吉峰狼户外服饰经营部、台州戈士房车科技有限公司、三门县天野户外用品经营部、浙江欣润房车科技有限公司、三门傲游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三门诚志义杰文体展览有限公司、三门名仕健身有限公司) |
9 | 民营博物馆发展补助 | 5 | 三政办规〔2024〕3号第二十六条 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8个月或240天,实际展览面积1000平米以下,年参观人次1万人以上,给予每年补助5万元。 经过专项复核认定。 (三门红妆文化传媒工作室) |
10 | 民营图书馆经营发展补助 | 10 | 三政办规〔2024〕3号第二十七条 实际馆舍面积1000-2000平方,年图书借阅量3万册以上,组织活动场次300场以上,给予每年补助10万元。 经过专项复核认定。 (三门县有为图书馆) |
11 | 行业技能大赛参赛补助及获奖奖励 | 1.65 | 三政办规〔2024〕3号第第三十一、三十二条 导游品质奖。对取得国家特级、高级、中级、初级导游资格后与本县旅游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在职从事导游工作满三年的,每人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 5 万元、2 万元、1 万元、0.3 万元。优秀技能奖。对本县文旅从业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比赛,每位选手给予每次3000、1000、500元参赛补贴,获得一等奖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获得二等奖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万元、0.5万元、0.25万元;获得三等奖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0.5万元、0.25万元、0.1万元。 经过专项复核认定。 (台州市大孚康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门酒店分公司(陈瑞雪);浙江蛇蟠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黄天);台州市大孚康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门酒店分公司(高艺华);浙江蛇蟠岛旅行社有限公司(叶国飞);浙江蛇蟠岛旅行社有限公司(洪梦雪)) |
合计 | 361.27652 |
三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