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和《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现将三门县沿海工业城详细规划修改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 | 三门县沿海工业城详细规划修改 | |||
组织编制机关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规划修改编制单位 | 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原规划批准单位 | 三门县人民政府 | |||
说明 | 三门县沿海工业城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规划范围东至沿江村、郑畔村、佳岙村,南至浦坝港,西至三角塘村、赖峙涂西侧海塘,北至三角塘村、罗石村,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83.85公顷。现因开发需要,对原控规进行调整。 为进一步顺应工业城发展趋势,适配工业城实际发展与管理需求,优化工业城用地布局,推进存量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我局编制完成《三门县沿海工业城详细规划修改》,重点对26个原控规进行整合梳理,划分为12个图则单元,并对规划区用地布局及控制指标等进行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用地性质调整;(2)规范地块编号;(3)补充土地使用兼容性;(4)用地红线校准优化;(5)容积率控制统一(原控规容积率有 “控上限” 和 “按区间控制” 两种类型,修改后所有地块统一按区间控制);(6)其余控制指标优化(包括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7)配套设施完善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和《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将控规拟修改地块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详情见附件。 | |||
附件 | 1.区位图2.土地使用规划图3.修改前规划控制详图4.修改后规划控制详图 | |||
公告机关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告期限 | 2025年8月23日—2025年9月21日 | |||
公告方式 | 三门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现场 | |||
意见反馈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规划修改有意见或建议的,欢迎在公示期间来信、来函向公告机关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1、联系电话:0576-83580012。 2、来信请寄: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邮编:3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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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