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农农发〔2019〕4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常态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种发〔2025〕3号)文件要求,对2025年上半年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和设施农业台账信息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设施农用地监督举报电话: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576-83301026;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电话:0576-12345。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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