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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728905769Y/2025-108317 文号
成文日期2025-07-08 发布机构县税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通知公告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28905769Y/2025-108317

  • 主题分类:

    税务

  • 发布机构:

    县税务局

  • 成文日期:

    2025-07-08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5-07-08 18:38 来源:县税务局浏览次数:

因下列单位未如实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我局对下列单位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因下列单位不在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经营,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2.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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