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月28日拟对浙江三门太和大型锻造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锻件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5]34号 | 浙江三门太和大型锻造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锻件项目 | 浙江省三门县海游街道上坑工业园区祥和路58号 | 浙江三门太和大型锻造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65000万元,在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上坑工业园区祥和路58号的现有厂区的基础上新征8576m2(12.86亩)土地,新建部分厂房作为生产场地,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提升现有项目熔炼工艺的同时,扩建产能至年产12万吨锻件的生产能力(配套炼钢能力12万吨/年)。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 1台25t中频炉熔炼废气、1台25t LF精炼炉废气、1台25t真空脱气炉尾气分别收集后合并处理,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覆膜滤料)处理后,经2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台30t中频炉熔炼废气、1台60t LF精炼炉废气、1台100t真空脱气炉尾气分别收集后合并处理,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覆膜滤料)处理后,经2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淬火废气收集并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浇铸区废气自然沉降,无组织排放。 废水:中频炉等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淬火废水定期捞渣后重复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沉淀后作为室外冷却池的补充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经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固废: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6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26206 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