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单位(个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现将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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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1022728905769Y/2025-108283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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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7-02 | 发布机构 | 县税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有效性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11331022728905769Y/2025-108283
税务
县税务局
2025-07-02
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2025年第一季度欠税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单位(个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现将欠税情况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