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爱琪委员:
您在三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严查艾灸养生馆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提案》(第202519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市场监管职责和专项整治行动,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述,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养老骗局频繁出现,特别是类似《艾灸养生馆》,以健康养生为噱头,给老年人送鸡蛋、挂面等小礼品,用小恩小惠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参与活动,通过虚假夸大宣传向老年群体销售保健品。但通过近年来的打击,目前逐步转向更为隐蔽的口头宣传诱导模式。而这种转变也进一步增加了监管难度。主要是:1.难以固定违法证据。艾灸馆及类似养生馆店面、店堂宣传内容基本没有,或者只是引用产品本身功效作用,日常巡查较难发现违法行为,只能口头劝诫,收效甚微。2.老年消费者防骗意识薄弱,易陷入所谓的亲情营销陷阱。在对一些涉老案件查处的过程中,在场的老年人不但不配合调查,甚至言语攻击执法人员,给案件固证增加了难度。3.经营性质界限模糊。艾灸治疗行为是由卫健部门主管,需要具备医疗机构资质才能开展,而非侵入性艾灸保健并不需要医疗机构资质。但具体治疗、保健过程不对外开放,因而也无法判断。
我局一直都在开展对涉老保健及相关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强对涉老保健虚假宣传行为的监管,开展“护苗助老”专项整治行动。近几年组织人员对保健品、保健器械销售场所开展实地走访排查和行政指导,排查虚假宣传内容,并对网络广告宣传及加强同步监测。共立案查处各类涉老案件7起(收到提案后,我局加强执法力度,打击了2起对老年人宣传泡制酒能治病的案件),涉及普通食品宣称保健、治疗功效、净水器有防新冠功能、睡玉石床能治病等。另外,我局联合街道社区开展防诈宣传活动,通过典型案例曝光、发放《老年人消费警示手册》等方式,提升老年人防范意识。
接下来,我局将持续开展监测检查和普法宣传工作,增加普法入社区、进广场活动,结合法律法规讲解、典型案例曝光等措施,不断促进艾灸馆的规范经营,提升老年群体识别虚假宣传能力,保障老年群体消费安全。
一是深化专项整治力度。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护老行动”,对艾灸养生馆、保健品销售点等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打击虚假宣传、非法添加、价格欺诈等行为,并定期公布典型案例。
二是构建长效宣传机制。在社区、养老机构设立“反诈宣传点”,邀请医学专家、法律顾问开展科普讲座,揭露“养生骗局”常见套路,帮助老年人科学辨识养生保健产品。
三是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涉老诈骗线索,对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同时,推动艾灸养生行业“阳光公示”,要求经营场所明示产品资质、服务范围及价格。
您提出的建议对我局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行刑衔接,形成“打击、规范、教育”一体化的治理格局。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76-83332634
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