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咸丰委员:
您在三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减肥类产品监管的提案》(第202515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情况
芬特明被列为国家二类精神药品管控,西布曲明是属于违禁药品成分,且已被明确禁止用于食品和药品生产。在药品中添加芬特明、西布曲明等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那么当事人构成刑法中的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违法成本很高。所以前几年市场上出现较多的是被添加到食品中,如减肥咖啡、减肥胶囊(食品),一般按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处罚。
2024年6月之前司美格鲁肽减重适应症未获批,是一款肠促胰岛素类的降糖药。2024年6月份用于减重的司美格鲁肽(诺和盈)正式获批,并于11月17日正式商业化上市。不管是降糖版的司美格鲁肽还是减重版的司美格鲁肽都是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目前三门药店只有瑞人堂人民路店有销售司美格鲁肽(诺和盈)减重版,处方都是医院流转的处方,严格按照处方剂量销售,未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
二、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重拳出击打击违法行为。2019年—2022年我局联合公安等部门查处12件相关减肥咖啡、减肥胶囊等食品中添加西布曲明、芬特明等违禁成分的案件,其中移送公安3件,行政处罚9件。在大力度的打击下,2022年后市场较少出现类似非法的减肥产品,2023年我局再次通过线人购买相关减肥产品用于检测,未检测出违禁成分。
二是全面排查化解司美格鲁肽药品销售风险隐患。核实三门辖区经营司美格鲁肽药品的企业信息以及线上线下经营方式,建立底册档案。重点检查产品是否合法,购进渠道是否正规,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凭处方以及按照药品规定的功能主治与适应症范围销售;特别是针对网络销售行为,严查是否凭处方销售并进行处方审核,是否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配送药品等,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科普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科学减肥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减肥产品,警惕宣称“暴瘦不反弹”“包瘦”“轻松躺瘦”的产品,避免盲目跟风购买和使用减肥产品,一旦服用减肥产品后出现口干、心跳过快、失眠、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二是加强网络销售监管。加强对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等网络销售渠道的监测,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减肥产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
三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药店、美容机构等重点场所,通过现场查验资质、抽查产品成分、核对进货台账等方式,重点排查减肥类保健食品、代餐产品中是否添加违禁成分,是否存在夸大功效、虚假宣传等行为。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76-83332634
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