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划拨地块基本情况
面积/公顷
项目名称 | 用地单位 | 土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批准时间 | 批准文号 |
三门县A02-01-11-A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 | 三门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三门县 海游街道新兴社区 | 城镇住宅用地 | 0.1234 | 2025.6.3 | 三土字A202510230015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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