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布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浙土资发〔2016〕31号)、《台州市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台自然资规发〔2022〕2号),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布: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限 | 批准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用地座落 |
1 | 浙江台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2标沥青搅拌站临时用地 | 台自然资规临字[2025]第006号 | 2025.6.11-2027.6.10 | 2.9959 | 拌合站、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表土剥离堆放场 | 三门县珠岙镇东谢村、语溪村 |
监督单位: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举报电话:83334140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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