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2025年农业“双强”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农字函〔2025〕20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业“双强”项目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34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浙农计发函〔2023〕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涉企的省级以上投资类补助项目,已下达项目计划并实施的,条件成熟的,预拨付资金原则上不低于60%。由三门县鑫绿源果木有限公司实施的杨梅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项目已完成10亩连栋钢架大棚改造,550平方米宜机化道路建设及9台(套)农机的购置,符合预拨付资金条件,本次拨付120万元。
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现进行发放前公示。个人或单位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信反映。
公示日期:2025年6月24日——2025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0576-83333374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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