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前 言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为科学编制和实施“十四五”规划,《三门县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根据《三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围绕“强基础补短板、调结构保需求、优服务提质量、抢机遇建机制”四个核心理念,对民政“十四五”进行全面布局,为三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本规划是全面推进我县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的专项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县民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围绕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常态化疫情防控总要求,凝智聚力、奋力攻坚,在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上作表率,坚持民政工作的政治化引领、体系化推进、精准化考量、智能化支撑、人性化服务,不断提升我县现代民政建设的质量水平。在攻克民政工作难点问题上担当、作为,继续发扬勇于创新、敢挑重担的优良传统,努力在破解殡葬发展难题、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推动互联网慈善健康发展。全县民政事业呈现出发展速度加快、项目投入增多、保障水平提高、群众受益面扩大的良好态势,为建设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县民政系统围绕确立的工作重点方向、发展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履行职责、完善政策措施,推动民政各项事业有序推进。社会福利事业普惠发展;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发展;服务国防建设屡创佳绩;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为民政事业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基本民生得到有效保障
通过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福利制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兜底保障。社会救助的主体制度基本定型、体系基本健全、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基本形成、救助水平逐步提高,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孤儿养育制度进一步完善,适度普惠型的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制度全面建立。同时,着力推进困境儿童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1、社会福利事业普惠发展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确保托底型养老、扩大普惠型养老、支持社会化养老,基本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五年来,相继出台《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三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三门县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点规划》《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我县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框架基本确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全县5个乡镇(街道)全面启动示范型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功能的省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家,市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7家,具备助餐配送餐功能的照料中心156家,“十三五”期间,全县建成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家、村级(社区)照料中心272家,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39.5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达到62.6张,各类养老机构总数24家。将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列入三门县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对全县80周岁以上及低保老人共13930人实行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达100%,有效提高了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五年来,老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各类老年组织蓬勃发展,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事实无人抚养和困难家庭重病重残儿童优先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
2、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
积极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灾害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将全县在册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以及其成员纳入浙江省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平台,并出台《三门县深化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100%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完善数据库,并形成一户一二维码的全程追溯制度。至2020年底,全县在册低保对象6034户9633人,实现城乡居民平均月低保标准统一为660元。与浙大公共管理学院、浙大民政研究中心合作,启动三门湾公益谷项目建设,探索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体化运作,以项目资助方式为社会组织优质的公益项目提供创业和发展支持。建立低收入农户信息核对平台,与县城3家医院联网,设立大病救助费用委托支付平台,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报。加强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全县建成县级避灾安置场所1家,乡镇(街道)级避灾安置场所10家,村级避灾场所233家。有力地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
(二)基层社会治理再上台阶
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积极探索创新公益创投、“三社联动”等机制,扩大了居民参与,促进了社会协同。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协商形式推陈出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面修订完善,社区社会组织不断壮大,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
以城乡社区建设为载体,以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为重点,以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为抓手,着力增强社会自治,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深化城乡社区治理改革。紧扣“八字方针”“三四目标”要求,创新“三包三进”工作法、清产核资“五明五到位八步走”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并顺利完成行政村撤并工作,全县行政村从510个减少到275个,调整率达46.1%,调整幅度居全市首位。《行政村规模调整产业发展指导政策二十条》《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通告》《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续工作30项》《并村连心谱新篇》快板词得到市村调办充分肯定,被全市推广。推动村民代表规范化建设,出台三门县村民代表工作规程等系列文件,选取15个村开展试点工作,并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县铺开,为全国基层村民自治、乡村振兴提供三门经验。创新建立民主协商会、法律顾问团等制度,实现“三好四无五提升”目标,创新 “领导包抓复杂村”制度,顺利完成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成功经验得到省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培育、孵化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建设县慈善基地,全县村级“和美之家”服务站243家,率先实现村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全覆盖,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出台《三门县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管理试行办法》,在民政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服务组织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全县取得社会工作师人数达530人,累计新增社会工作岗位25个。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包含党群服务、社区服务、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县救助共同体、精准扶贫基地等多个功能区块,建设面积逾2000平方米。该中心建成后将成为我县综合联合帮扶治理中心,也是浙江省首个综合联合帮扶治理中心,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
(三)基本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全面提升民政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不断加强。通过推动县、乡镇(街道)两级供养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消防安全改造、无障碍配套,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不断加强。
1、社会服务深入开展
区划地名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修订出台《三门县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建成三门地名地理信息系统,将地名公共服务“最多跑一次”引向深入。收集整理亭旁起义及浙江省第一个苏维埃政府相关资料,建成全国首个红色地名馆,亭旁—三门红色地名在省地名档案馆展出。完成《国家地名词典》三门部分词条内容的修改,上报《国家标准地名志》和《浙江地名词典》三门部分词条,并进行词条内容的编写。全面完成不规范地名清整治工作,标准化处理道路重名15条,桥梁重名1条。
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开展“三沿五区”“四边三化”“两路两侧”的青山白化治理工作,整治1525座坟墓。依法开展墓石料市场的清理整顿和青山白化治理工作,治理率达95%以上,公墓绿化率达85%以上。推进殡仪馆改造提升工程(厚福园项目)。投资3400万元对殡仪馆设施进行改造(厚福园项目),并将其打造成为殡仪文化传承中心、生命教育基地、机关党风教育点。
打造婚姻服务“家”品牌。以创建国家5A级婚姻登记处为总牵引,深耕“家”文化,通过实行“县长颁证日”“特约颁证员”“婚姻签证”等制度,开展金婚典礼等一系列活动,建立婚姻登记标准化流程,拓展婚姻登记服务外延,以改革思维推动婚姻礼俗除弊陈新,全面推动婚俗改革。
2、帮扶中心精准为民
打造救共体,搭建联合帮扶中心,线上建成“精准为民”综合信息平台,线下实体化服务,整合群团、部门、在地社会组织、乡镇(街道)力量,以整合代替联盟,强化队伍建设、优化救助流程、完善救助长效机制,确保救助对象更加精准、救助绩效更加明显、救助管理更加规范。在县婚登处设置全省首台民政自助服务一体机“智慧民政自助服务终端”,提供社会救助申请等服务。实施“焕新乐园”项目,为7名困境儿童改造住房。妥善安置无家可归流浪乞讨人员,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124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81人给予救助。推进国家3A级救助站建设,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温馨的庇护场所。
加强水库移民后扶工作,完善精准扶持工作机制,通过创业致富项目扶持,改善移民生活水平,维护库区社会稳定。五年来,共下拨各类水库移民资金2023万元,惠及1331名水库移民。水库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水平的93.56%。加快数字化转型促码上办。搭建民政工作管理平台和精准为民服务平台,整合资源,促进信息资源横向共享和纵向汇聚,缩短审批时限、精简办事流程,实现“一件事情”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四)“十三五”重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表1 “十三五”时期三门县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 主要项目和指标 | 2015年 | 2020年 目标值 | 年均增长(%) | 2020年完成情况 | ||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张) | 48.6 | 50 | 0.6 | 55 | |||
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率(%) | 38.9 | 50 | 4.4 | 53 | |||
福利企业残疾职工五大社会保险参保率(%) | 100% | 100% | — | 100% | |||
社会救助体系 | 平均低保标准 (元/月·人) | 城市低保 | 360 | 560 | 7.1 | 660 | |
农村低保 | 216 | 490 | 9.4 | 660 | |||
医疗救助平均救助比例(%) | 50% | 70% | 7.0% | 70 | |||
社会组织管理体系 | 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个) | 7.9 | 9.5 | 3.8 | 12 | ||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覆盖率(%) | 92 | 95 | 0.6 | 100 | |||
公共事务管理体系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率(‰) | 0.46 | 0.8 | 11.7 | 1.7 | ||
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 | 城市 | — | 60 | — | 100 | ||
农村 | — | 30 | — | 80 | |||
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 | 88.1 | 95 | 1.5 | 95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时期我县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为今后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同时,应当清醒看到,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还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具体表现为:
(一)发展面临新机遇
党和政府重视助力民政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时刻关心民生保障、关注基层治理,为民政发展指明方向。党委政府持续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把民政工作纳入重大议题,凸显了民政部门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助力民政发展。以民法典为代表的一批重要法律法规,强化了民政职能,拓展了民政发展空间。再则,现代科学技术广泛应用助力民政发展。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应用,为民政工作再造流程、提升效能,带来了强有力支撑。除此,全社会公益慈善意识觉醒助力民政发展。伴随伟大抗疫精神催生的全民慈善意识、全民志愿服务意识,厚植了民政发展沃土。所有这些对民政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进一步加以推进和落实。
(二)挑战有了新变化
民生保障短板问题需要高度关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临时困难群体、边缘群体、城市“夹心层”等相对贫困群体的救助保障,需要有制度化设计。同时,民政领域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问题需要高度关注。需要进一步明确边界,更大力度推进政社、政企、政事分开。再则,社会治理弱项需要高度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远,基层治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治理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街道(乡镇)、社区(村)政权稳固和治理效能需要进一步加强。最后是基层基础薄弱问题需要高度关注。民政兜底性机构设施建设还有短板,城乡社区防控等方面的“战时”经验,亟需更充分地转化为常态化制度机制,需要下更大力气解决基层缺人、缺钱、缺条件办事的顽症痼疾。
(三)脱贫成果需进一步巩固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在“后扶贫”时代,需研究建立防止返贫和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在养老服务方面,人口老龄化加速,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财力支撑和社会资本投入都受到影响,提升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和养老服务质量面临挑战;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规范并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需要进一步研究;在民政保障方面,民政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亟待提升。
(四)具体事务需进一步加强
1、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
我县的公办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公墓等民政公共设施建设均落后于其他县市,服务层次和功能处于较低水平。县级民政基础设施总量少、功能弱;公办养老机构规模小,容纳人员有限。
2、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投入较少
我县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投入严重不足,我县人均民政事业经费投入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人均民政事业经费全省倒数第一,民生保障整体水平偏低。
3、体制机制壁垒亟待破除
民生权益保障制度化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化有余、法制化不足的现状亟待改变,标准化建设水平亟待提高,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机制亟待建立。
“十四五”时期,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纵深展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高质量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建设进入冲刺期。民政事业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临挑战亦前所未有。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县民政系统必须认清新使命、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谋划新思路、落实新举措,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牢牢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机遇,以打造“四个标杆区”为目标,以智慧民政建设为主载体,深入贯彻落实“民政30条”,着力提升民政服务供给质量,创新民政事业发展体制机制,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强化社会治理弱项,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服务需求,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十四五”放在未来15年的发展进程中谋划,按照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谋篇布局,抢抓长三角一体化、甬台温临港产业带、台州北部湾区经济带等战略机遇,找准自身定位、明确发展路径;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实现数据赋能,智慧应用,构建立体化、全方位、广覆盖的社会信息服务体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美好智慧民政;加快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资源配置效率;努力探索全面高质量发展的新途径、新举措,持续增强发展新动能、激发新活力,为推动三门民政新一轮发展谋好新篇章。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民生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前瞻性研究人口老龄化、就业创业、卫生健康以及育幼等方面问题,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新突破,回应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围绕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激发市场活力,研究推出一批重大改革开放举措,破解事关民政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矛盾和问题,尤其要按照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的要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服务环境上取得更大进展。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优势,创造目标明确、机制健全、运转有效的社会组织运行新格局,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社会事业发展、推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法治建设,认真学习和贯彻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发挥法律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以标准化建设为支撑,不断加大相关标准的实施和标准化试点工作,促进标准化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提高民政工作规范化程度。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统筹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创新社区治理和农村治理模式。繁荣发展先进文化,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推动三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民政部门应有的贡献。
——坚持以项目为支撑的基本要求。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谋划推出一批民政事业发展重大工程和项目,更加注重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力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增强产业和服务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争取将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三门县“十四五”规划。
三、发展目标
根据“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民政工作宗旨,综合考虑未来五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趋势和条件,“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民政服务对象从有限特定人群向更多社会成员转变、工作职能从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向社会建设更宽领域转变,服务功能从适当救助、优待为主向兜底保障、适度普惠转变,服务供给机制从政府包揽向政府和社会共同提供转变。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发展,主动服务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到2025年,形成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民政事业体系,在新型政社关系中发挥引领作用,全面构建现代大民政格局,促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整体发展水平跻身全市第二方阵。
——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建立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机制,推动全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信息比对工作。全方位落实社会救助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的力度,完善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重点保障好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为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提供必要的娱乐设施和条件,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出台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启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按照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要求,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五保供养、互助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推进福利院、民办养老机构,农村幸福院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加快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健全村(居)协商议事会议制度,深化村(居)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出台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政策制度,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社区协助服务事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民政部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形成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格局,充分实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以加强城乡老年协会建设为重点,加强基层老年社会管理和老年群众工作。继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和社会工作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
——社会事务管理更趋完善。完善和落实孤儿保障制度,不断规范弃婴收养行为,适度扩大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积极开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体系,提高惠民殡葬政策的覆盖面。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积极探索特殊受助人员集中安置。
表2 “十四五”时期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0年 实际值 | 2022年 目标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精准保障标杆区 | |||||
1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年) | 9600 | 10000 | 13000 | 预期性 |
2 | 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 | 10 | 50 | 100 | 预期性 |
3 |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率(%) | 30 | 70 | 100 | 约束性 |
和谐自治标杆区 | |||||
4 | 城市智慧社区覆盖率(%) | 0 | 3 | 8 | 预期性 |
5 | 每万人拥有登记和备案社会组织(个) | 12 | 13 | 16 | 预期性 |
6 | 每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 | 17 | 18 | 20 | 预期性 |
幸福颐养标杆区 | |||||
7 | 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 16 | 20 | 25 | 预期性 |
8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53 | 55 | 58 | 约束性 |
9 | 康养联合体数(个) | 1 | 2 | 5 | 预期性 |
暖心服务标杆区 | |||||
10 | 数字门牌建设试点镇(社区、乡)数量(个) | 0 | 1 | 3 | 预期性 |
11 | 节地生态安葬率(%) | 58 | 60 | 70 | 预期性 |
12 | 水库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率(%) | 94 | 97 | 100 | 预期性 |
到2025年,基本实现民政领域治理现代化,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更加完善,人人享有多样化的基本养老服务,民政服务更加高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民政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助力全县人民实现共同富裕。
第三章 完善普惠福利制度,夯实民生保障基础
一、依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深入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依法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制度完善、相互衔接、运行有效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机制,推动全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信息比对工作。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十四五期间,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达到100%,建立健全门诊救助制度,加大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完善“一站式”即时结报平台。贯彻实施《浙江省临时救助办法》,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及时救助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群众。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度。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推进社会救助信息部门互通共享,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推进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助联体服务站点,促进县乡村(社区)三级助联体与慈善工作站、社工室、未成年人保护站的融合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推动社会救助精准高效
以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为支撑,探索线下以联合帮扶中心为枢纽,线上以精准为民服务系统为支撑的“助共体”改革,打通助医、助学、住房救助等部门救助政策,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推进智慧救助。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抓好低收入农户兜底保障,注重城市困难对象救助,全面开展支出型贫困救助,健全低保标准与消费支出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渐退期政策。规范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特困供养救助制度,完善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办法。探索面向相对贫困的救助机制建设,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从收入型单维度救助向综合指标型多维度救助、从按户籍人口救助向按常住人口救助、从物质类救助向“物质+服务”类救助、从分散型救助向联合型救助转变。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着力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大力提升管理工作水平,切实强化工作保障,争取县级救助站建设标准达到三级及以上。创新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合作治理机制,实施形式多样的帮扶行动计划,开展“微心愿”发布认领活动,十大帮扶项目、十大公投项目,更好发挥慈善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
表3 实施“积极主动、精准高效”的智慧救助先行计划
序 号 | 方 案 | 内 容 |
1 | 实施助力共同富裕“九大行动” | 实施就业救助“贴心帮扶”、医疗救助“暖心关爱”、教育救助“助学添翼”、住房救助“暖巢更新”、灾害救助“救急送暖”、救助服务联合体提升、智慧救助场景应用、社会力量参与“同心向善”、基层救助力量“筑基增能”等行动。 |
2 | 健全解决相对贫困“五大机制” | 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构建多级联动救助网络,提高主动发现、应急处置和快速救助能力。健全精准识贫机制,实行“经济状况、健康状况、教育状况、居住状况、就业状况、社会参与”等多维度贫困评估。健全长效帮扶机制,强化物质救助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推进“造血式”救助帮扶。健全诚信评价机制,全面推行社会救助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健全尽职免责机制,保护基层救助工作积极性。 |
三、加快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建立健全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制度,加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健全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养育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夯实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制。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建设集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推进孤弃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区域化集中供养。推进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选优配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培育发展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做实做强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指导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支持、指导村(居)委会设立专人专岗。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强化精神关爱和家教支持,支持就业创业,保障合法权益。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和孤儿医疗康复项目实施,充分发挥三门医院康复中心的引领、辐射、指导、培训功能,为社会福利机构提供多层次多渠道的医疗康复和特殊教育服务。开展特需未成年人关爱帮扶工作,推广使用“护苗”应用系统。
表4 实施“关爱保护、健康成长”的儿童福利先行计划
序 号 | 方 案 | 内 容 |
1 | 实施困境儿童精准保障 | 拓宽困境儿童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基本生活费不低于福利机构孤儿的80%。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入户走访、大数据监测等方式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推进困境儿童认定无感智办,确保困境儿童应保尽保。 |
2 | 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 | 在县级层面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整合县级儿童福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相关机构资源,明确相关机构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确保有相对独立的场地、人员、经费,实体化开展工作。 |
3 | 深化儿童福利工作数字化改革 | 建立健全纵贯省、市、县、乡村,横联相关部门的全省儿童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一证通办、跨省通办,推进收养“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 |
四、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进一步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制,建立以残疾人基本需求精准满足为导向、康复与预防相联动、与医疗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加快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为特殊经济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养护、康复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和运营。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支持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推动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
第四章 夯实基层基础,激发社会治理活力
一、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加快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的精神,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为目标,创新方式方法,着力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实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探索“一肩挑”后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和智慧治理现代化水平,打造体现三门特色的“邻距里”社区服务综合体、未来社区“居民会客厅”。探索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实验,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结合国家、省、市社会治理相关要求,实施“和谐共治、精密智治”的社区治理先行计划:
表5 实施“和谐共治、精密智治”的社区治理先行计划
序 号 | 方 案 | 内 容 |
1 | 深入推进“党建统领+社区治理” | 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强化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代表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居)务会议、村(居)务公开、民主协商等制度,协同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
2 | 深化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建设 | 推动全县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规范化建设,打造体现三门特色的未来社区“居民会客厅”。创新探索社区服务新机制、新平台,指导社区完善配套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和创新机制建设等,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为全县乃至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 |
3 | 加快打造 “精密智治”新模式 | 探索“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广智能感知技术等智慧化手段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应用。建成“一库两平台”,即以村(社)为基本单元的实有服务对象和服务资源的业务工作数据库、面向社区工作者的社区工作平台、面向社区居民的社区服务平台。 |
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以党建为统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组织政治建设,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并适时推广。修订完善社会组织政策法规体系,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制,进一步明晰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监管机制。到2025年,实现社会组织数量突破610家,其中社会团体数量突破120家,民非突破490家。完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社区社会组织活跃度达到80%以上,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增幅达到50%以上。支持枢纽型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建设,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社会组织从业人数占就业人数比率达到2%,培育社会组织品牌组织和领军人物,争创省级示范园和各级示范、孵化基地建设。深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支持行业性、专业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构建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信息对接、数据采集机制,完善社会组织评估和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察力量,有效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风险,维护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结合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加强社会组织清廉文化活动阵地和宣传阵地建设,打造集成果展示、警示教育、宣传宣讲等一体的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专区。加强社区发展基金会建设,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助力共同富裕。
表6 实施“活力迸发、有为有位”的社会组织先行计划
序 号 | 方 案 | 内 容 |
1 | 推动各级社会组织示范园区建设 | 创建全国领先的社会组织服务综合体,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平台”“孵化平台”“展示平台”“合作平台”和“公共空间”。积极创建省级社会组织示范园。 |
2 | 建立符合新发展格局的行业服务支撑体系 | 在数字经济、现代物流、生物医药、环境保护、金融科技等领域,重点打造具有全省影响力的行业协会商会,提升市场化运作能力。搭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加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政府购买服务比例增幅达到50%。 |
3 | 打造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三门样板 | 健全党领导下的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支持、引导和规范。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参与基层自治、社会协商、平安建设、公共服务、文体娱乐等事务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精准化、精细化服务能力。 |
三、壮大社工人才队伍,推动社会工作加快发展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统筹机制。推动社会工作地方立法,完善社会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体系。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实现全覆盖。支持民政事业单位、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动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推动医务、教育、企业等领域加快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督导人才选拔培养,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到2025年,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200人。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救助经费统筹力度,引导慈善资金投向社会工作领域。打造省级乡镇(街道)、村(社)助联体社会工作示范站,整合乡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志愿站、社工站(婚姻家庭服务站、未成年人保护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平台和人员,融合村示范助联体、和美之家社会组织、社工室等,完善三级联动及融合运行机制。
四、提升服务能力,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慈善基地能力提升工程,创新慈善活动方式,丰富慈善帮扶内容。推动“互联网+慈善”发展,引导慈善资源合理流动。大力发展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建立和完善慈善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体制机制。健全慈善信息和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全县与全省慈善信息统计发布制度和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慈善行为记录制度相互衔接,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强对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慈善行为,引导慈善组织规范管理和形成行业自律机制。到2025年,基本形成组织化、多元化、专业化、智慧化、规范化的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网络慈善更加便捷透明,慈善组织更加高效专业,慈善行业更加规范有序,慈善组织总量达到10家。鼓励开展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公益3小时”等实践,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引导志愿服务力量扎根社区和民政服务机构,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 30000人。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更新福利彩票发展理念,完善渠道布局,强化技术保障,推进品牌建设,严格市场管理,加快从增点扩面的速度规模型向提质增效的质量创新型转轨。
表7 实施“崇善行善、扶危济困”的公益慈善先行计划
序 号 | 方 案 | 内 容 |
1 | 构建慈善发展新格局 | 充分运用慈善基地撬动效应,在培育慈善组织、孵化慈善项目、弘扬慈善文化、对接慈善资源、人才队伍培养、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每年孵化“十家”慈善组织,推选“十个”慈善品牌项目,打造“十名”慈善领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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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展智慧慈善 | 加强数字技术与慈善事业深度融合,建立全省统一的慈善服务“码上办”应用系统,完善慈善服务体系,提升慈善救助水平,畅通慈善供需对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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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打造崇善行善浙江品牌 | 开展以“慈善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常态化慈善活动。积极组织参与“浙江慈善奖”评选活动,定期举办 “三门湾公益谷”论坛,营造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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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打造服务网格,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一、积极培育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加快发展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完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多元主体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广大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用餐、家庭照料、医疗护理等服务。建立健全以失能状态为主、兼顾家庭经济状况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补助制度。完成城乡老年人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社会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进“虚拟养老院”建设,打造“虚拟养老院”数字应用,建立数字化运维中心、调度中心,实现“虚拟养老院”服务全覆盖。
二、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深化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聚焦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建设县级兜底性质的养老院。突出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属性,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实现县级公办机构医养结合。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引导社会力量根据市场需要,满足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推进县综合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程建设,建成三门县第一福利院、三门县港南敬老院、三门县失能失智敬老院,优化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水平。
三、促进康养体系创新发展
深入推进医养康养有机融合,建立“以功能康复为重点,以养老服务机构为主体,以医疗康复力量为支撑”的康养服务模式,试点家庭病床和家庭照护床位两床合一,打造多层次康养联合体,增加康养服务供给,提高康养消费能力。康养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合理分担的康养服务保障政策。
四、夯实养老服务供给基础
推动财政补助由“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健全养老护理补贴制度,覆盖所有三门籍重度失能老年人,老年人不分户籍享受城乡养老设施服务。加大对海岛、山区养老服务供给倾斜。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数字化水平,全面打造“宜居康养”平台,与“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相衔接,推进养老服务信息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全面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将护理员培训纳入全社会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体系。到2025年,全县累计培训1500人次护理员、2000名家庭照护者,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比重达到60%。发挥三门医院康复中心在全县康养领域的示范基地、人才培养高地作用,建立康养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训体系。根据市级标准,打造“老省心”综合体建设。开展养老服务“爱心卡”试点工作,按“四个一点”加强社会家庭资金筹集。实施老年助餐全覆盖行动,落实居住分布图、需求分布图、点位分布图三张图,助餐服务城乡社区覆盖率100%。
表8 实施“幸福养老、浙里更好”的养老服务先行计划
序 号 | 方 案 | 内 容 |
1 | 优化养老机构布局 | 推动养老机构进入城市主城区、老年人集聚区,以1万名老年人为单元,建设300张左右的养老机构床位,确保主城区每1名老年人1公里范围内有1家养老机构。 |
2 | 提升家庭照护能力 | 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80周岁以上老年人户口可随迁子女户口所在地。探索子女照料住院父母的陪护假制度。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免费或低偿的喘息服务,对家庭照护者进行免费的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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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动康养联合体建设 | 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普遍建立康复室,所有护理员都具备基本的康复和急救知识,高级护理员掌握康复技能并且能指导老年人开展康复训练。培育不同层级、不同模式的康养联合体。 |
4 | 拓展智慧养老应用 | 提高养老服务数字化水平,对接“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子平台,落实新基建智慧康养设施建设。引进人工智能减轻护理压力,形成“养老云”数据,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和养老社区。支持家庭安装智能监控设备等智慧养老终端。加强智慧技术无障碍建设,降低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的难度,保留线下服务途径。 |
第六章 强化专项事务管理,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一、优化殡葬管理和服务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整体布局,编制公墓建设和布点规划,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倡导绿色文明生态殡葬,推进以骨灰堂、树葬为切入点的节地生态安葬,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70%。持续推进群众身后“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服务便捷化、专业化水平。切实提高殡葬领域治理水平,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继续推进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之以恒开展“青山白化”治理工作。
表9 实施“节地生态、节俭惠民”的殡葬改革先行计划
序 号 | 方 案 | 内 容 |
1 | 推进殡葬服务改革 | 探索殡葬延伸服务纳入身后“一件事”改革,推行以减免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盒赠送、提供节地生态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提标扩面,提高树葬、花葬、骨灰撒海等生态安葬的奖补标准。探索“社会组织+殡葬改革”模式,推行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更好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
2 | 推动殡葬习俗改革 | 建设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筹设置的集中治丧场所,引导文明治丧,将丧事简办、文明绿色殡葬等要求纳入城市公约、村规民约。鼓励在殡葬设施内建立弘扬优秀殡葬文化为主要内容的人文纪念馆。革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 |
3 | 强化殡葬监管执法 | 建立殡葬联合执法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将严重违法失信的殡葬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纳入“黑名单”。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加强全县殡葬服务设施统计分析,强化大数据服务监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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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推广“互联网+婚姻服务”,继续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优化婚姻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实现婚姻登记精细化、智慧化、智能化。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推动跨区域婚姻登记工作,推进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扎实推进婚俗改革,完善婚俗改革相关制度,推动婚俗改革向全域覆盖、向村(社区)延伸。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促进婚姻家庭幸福美满和社会和谐稳定。
以国家准5A级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深化“县长颁证日”“特约颁证员”制度,提升颁证服务品质,鼓励新人婚事简办。组建婚事简办互助队,探索婚事简办报备制,制定出台婚事简办标准化流程,建立传统婚礼公益红娘服务队,推进餐饮行业婚事简办示范点建设,开展婚事简办、抵制高价彩礼承诺书签约活动,探索新人父母亲签约简办承诺制,推进婚嫁仪式简约化。继续倡导和推广中式婚礼,保护和传承传统婚俗礼仪精髓,尊重地区婚俗礼仪多样性。结合婚姻文化示范基地的品牌效应,设计“海誓三门”旅游线路,打造长三角婚旅最佳目的地,推动横渡“十里红妆”、蛇蟠“洞房”、健跳木杓“风雨同舟”、沙柳“连理”、现代农业园“浪漫玫瑰”等主题婚礼游。
大力开展婚姻登记服务提升行动。在实现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基础上,推进跨区域婚姻登记工作。加强智能化业务办理和自助辅导设备配备,推进婚姻登记智能咨询、“云辅导”等智能化便民化免费服务。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所文化建设,推广建设婚姻文化展示厅、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教育基地。
三、提升区划地名法治化科学化管理
健全行政区划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三门地名地理信息系统,将地名公共服务“最多跑一次”引向深入。完善“规划先行、关口前移、部门申报、专家评议、社会公示、政府把关、民政审核”的命名机制。加强地名文化的挖掘保护利用,开展港城、宋韵、唐诗之路、红色等地名文化的收集整理。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完善三门地名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县域内所有地名地址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完全匹配。提高地名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历史地名保护制度,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讲好三门地名故事。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提升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水平。推动地名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争取建成全省地名文化服务与文化建设示范县。
积极开展地名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在省数发门牌基础性应用框架上推进三门数字门牌建设试点,逐步更换全县“二维码”数字门牌。开展“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推进地名文化遗产展示场馆建设,传承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完成地名文化遗产代表性展示点、三门有声数字地名文化馆、三门湾地名文化研究院、红色人物地名园建设。
四、提升水库移民安置帮扶水平
健全水库移民安置法规政策和移民工作监督机制,加强移民安置全过程规范性,有效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加大新时代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建成美丽移民村5个,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体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完善移民创业致富政策,大力支持移民村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通过“抱团发展”“飞地经济”等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打造移民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样板。加强移民技能培训、素质教育、就业创业带头人培育,增强移民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移民持续增收。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补齐移民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进移民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创新移民村治理体系。推进水库移民共同富裕示范项目,做好东屏水库、三门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工作。
表10 实施“便民利民、温暖贴心”的社会服务先行计划
序 号 | 方 案 | 内 容 |
1 | 婚姻登记服务提升行动 | 完善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加强智能化业务办理和自助服务设备配备,推进婚姻登记智能咨询、“云辅导”等智能化便民化免费服务。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所文化建设,推广建设婚姻文化展示厅、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教育基地。 |
2 | 地名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 建设完成以数据空间化、管理协同化、服务多元化为主要目标的浙江省地名信息库(浙江省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为省域治理一张图提供基础支撑。创新门(楼)址管理服务,推进数字门牌系统建设试点,借助“一址一码”,实现各类基础数据的信息整合与共享,促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开展“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推进地名文化遗产展示场馆建设,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
3 | 新时代移民美丽家园建设行动 |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产业转型升级资金投入达到项目资金比例50%以上。助推移民美丽家园提升,实施供水安全保障、路网提质、供电基础设施、移民村数字化等基础设施和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养老照料中心、儿童之家、生态公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建成一批新时代美丽移民村。 |
第七章 加强综合能力建设,强化智慧民政效能
一、构建数字民政工作新体系
精准分析民政服务对象需求数据,结合实际逐年推出民政重大改革事项。迭代升级民政12个条线的“码上办”服务,以数字赋能构建 “数据采集+需求分析+决策实施+评估修正”的民政工作闭环体系,对民政服务治理对象精准画像、动态预警、主动服务。完善数字民政系统,建立民政业务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系统集成应用于民政工作推进落实。深度梳理核心业务,细化流程和场景,选择工作标准清晰、不需要复杂人工评估的业务条线,增强人工智能,降低民政业务人工工作量。发挥业务专家作用,强化复杂业务条线的人机结合协同处理,提升民政业务自动智能办理能力。
二、建立智慧协同工作新机制
以“一件事”改革为抓手,以业务需求推动数据共享,以数据需求推动政策协同,强化智能服务和动态监管,建立多部门协同治理机制。深度梳理民政业务条线间逻辑关系,找出同频共振点,建设民政综合协同管理平台,强化智能辅助决策分析,形成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综合集成、智慧高效的工作新机制。全量准确实时归集数据,建立数据服务应用支撑体系,根据授权随时随地可以取得所需数据和分析,打造强化型的省、市、县三级民政综合驾驶舱,做到“一组数据看态势”。
三、创建数字指数考评新标准
以提升民政工作数字化率、民政资源数字化率和民政服务智能化率为抓手,研究推出民政数字化指数评估衡量机制,建立数字化改革指标体系。设定算法智能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省、市、县三级民政数字化指数,定期发布并纳入考评指标。到2025年,民政工作数字化率达到90%,逐年提升民政领域资源数字化率和民政服务治理智能化率。
表11 实施“集成协同、智慧应用”的数字民政先行计划
序 号 | 方 案 | 内 容 |
1 | 建设统一的动态组织架构 | 迭代升级连接省民政共享交换平台,建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实时动态五级组织架构,统一民政各业务系统和各部门的业务系统基础架构,提供部门系统间共享对接、数据分析、统计决策与综合利用的底层支撑。 |
2 | 建设民政综合协同管理平台 | 强化民政工作数字化协同管理办法学习,建立用户账号完全统一、OA系统全面联通、决策分析系统分级使用,连接省、市、县三级的民政综合协同管理平台,基于不同业务场景对数据进行智能挖掘和分析比对,实现动态监测、主动服务和智能监管,为民政服务管理的决策提供全面、实时、可靠的民政服务对象精准画像。探索设立政策运行对财政投入、民政服务工作量及群众口碑的仿真影响环境,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 |
3 | 强化民政大数据服务应用支撑 | 实时完整准确归集数据,加强数据修订、比对、清洗能力,提升数据质量,建立完善民政数据体系。统筹数据需求,明确数据主体、数据权限、数据标准,加快推进数据分类、分级、共享、开放,加大数据脱敏力度,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向社会开放民政相关数据。加强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态势感知能力建设,保证民政数字系统稳定安全运行。 |
第八章 加强组织保障,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规划实施的必要条件和良好环境,努力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改革全过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民政实践,进一步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创新推进社会组织、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等党建工作,推动党员结对关爱困难群众,加强智慧党建,争创民政党建品牌。按照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建设新要求,强化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深入落实“四个重大”
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是规划目标落地的主要方式。要进一步聚焦康养体系改革、城市社区数字化改革、地名管理服务机制改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改革、殡葬管理体系改革。加快建设民政服务数字化平台,着力办好省政府民生实事,更好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康养体系政策、救助精准保障政策、社会工作发展等重大政策,着力提升基层民政能力。精心实施十个重大建设工程,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继续加大对兜底性、基础性民政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按照“盘活资金存量、做大资金增量、监控资金流量”的思路做好经费预算,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力度,有效落实各项行动计划和规划项目。拓宽财政性融资渠道,持续提振福彩销售信心,优化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释放税收、投资、人才、金融等政策优惠红利,积极吸引社会力量,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政事业发展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信息化系统,努力做到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转顺畅、执行有力。健全民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规范,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
三、提高民政法治水平
加快民政重点领域法规建设,修订县民政规章和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重大行政行为的程序,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完善民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开展民政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出台错案责任追究和容错免责制度。加快实施“互联网+民政执法监管”,探索构建数字执法体系。增强民政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推动全县民政系统建立外聘法律顾问和驻场专职律师制度。建立和完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制定完善地方民政业务标准。
四、全面锻造民政铁军
把人、财、物更多引向基层,确保每个乡镇(街道)配备3名左右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地域面积广、服务对象
多的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加强相应人员力量,经办服务人员的招录和薪酬参照当地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实施。加强基层民政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加强基层民政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加强清廉民政建设,着力完善民政系统监督体系,着力健全民政干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着力整治殡葬、养老、低保等民政领域问题,落实民政领域防范重大风险预案,对县属单位实施巡察全覆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促进民政干部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思想,锻造一支“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的民政铁军,进一步激发民政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五、加强规划监测评估
规划确定的指标和任务,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郑重承诺,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民政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畅通群众诉求和意见表达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创新评估方式方法,鼓励多方参与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升监测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探索开展大数据评估,推进民政统计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统计数据督查,科学精准评估规划落地情况。
附表:
三门县“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重大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规划总投资(万元) | 至2020年底累计完成投资(万元) | “十四五”计划投资(万元) | 项目进展情况 | 预计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建设主体 |
三门县第一福利院 | 新建 | 滨海新城 | 该项目位于滨海新城乌龟山旁,占地50.3亩,计划总投资约2亿,新增养老床位约660张。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投资约1亿,建筑面积约21850平方米,新增养老床位约360张,按照康养联合体理念设计建造 | 2亿(其中一期约1亿) | / | 1亿 | 已立项 | 2023 | 2024 | 三门县民政局 |
三门县殡仪馆厚福园改扩建工程 | 改扩建 | 三门县海润街道朝阳路488号 | 改造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新建守灵楼、骨灰寄存楼和后勤保障楼及增添相关设施 | 3400 | 1300 | 1000 | 前期调研 | 2019.5 | 2021.12 | 三门县民政局 |
省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 | 新建 | 三门县中心陵园 | 建设节地生态安葬墓穴360穴 | 120 | / | 30 | 施工中 | 2021 | 2021 | 三门县民政局 |
三门县港南敬老院 | 新建 | 浦坝港镇 | 该项目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毗邻港南卫生院,此地视野开阔,交通便利,环境良好。用地面积9930平方米(15亩),总建筑面积10511平方米。建设床位数200张,其中护理床120张,总投资5000余万。 | 5000 | / | 5000 | 已立项 | 2022 | 2024 | 三门县民政局 |
三门县失能失智敬老院(二期) | 新建 | 亭旁镇 | 该项目位于亭旁镇,毗邻亭旁卫生院,占地面积约1.6亩,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一层和二层打造成镇级养老服务中心;三层和四层打造成认知症专区,设床位约40张 | 1900 | / | 1900 | 已立项 | 2023 | 2025 | 三门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