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张智宇,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码:浙税征331022200002),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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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1022728905769Y/2025-107702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5-06 | 发布机构 | 县税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有效性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11331022728905769Y/2025-107702
税务
县税务局
2025-05-06
主动公开
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张智宇,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码:浙税征331022200002),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