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门县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部署,2024年3月21日至6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强烈的责任担当认真看待本次巡察,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局党组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先后召开局中层干部会议、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提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同时,建立跟踪问效机制,由办公室(党务)对问题整改跟踪督办,精细全程跟踪,提高整改质量,坚持标本兼治,把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贯穿整改全过程,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既全面彻底整改,又举一反三,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确保本次巡察达到管根本管长效的目标。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端正态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把县委巡察组指出的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带头认领整改任务,靠前指挥、统筹安排,每两周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对巡察整改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零容忍的姿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杜绝敷衍整改,确保整个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按时高标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四方面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处分2人;教育提醒53人;新制定制度9项,修改完善制度2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17576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48825元。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利用周一学习夜、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班子会议等,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集中学习,全年共开展110余次;二是理论指导实践。2024年4月组织开展“干部论坛”活动,运用创新理论破解民政事业发展难题,7月开展县委“百名科长破百难”“中层干部破难题”活动,“如何高效引进利用社会公益慈善资源”项目列入县里第一批项目;三是巩固实践成果。2024年6月我县总结婚俗改革提炼的“三门经验”获得民政部副部长批示肯定,试点经验做法的相关案例由民政部发文全国推广。地名、社会组织、婚登等相关经验在《中国社会报》《光明日报》《中国妇女》等刊发。与县传媒中心达成合作,通过媒体宣传推广。
2.针对“政策宣贯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将政策宣传工作纳入各线工作要点一起安排,结合“四千工程”进礼堂等活动及清明节、重阳节等特殊节日,组织干部下基层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将宣传任务分派到民政各领域,对各乡镇(街道)民政线工作人员,各村(社)民政协理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高民政宣传业务经办能力;三是拓展宣传渠道。与县传媒中心达成合作,充分利用宣传展板、宣传册、广播、公众号等媒介宣传养老、社会救助、节地生态安葬等民政政策,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二)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民生兜底保障服务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差额补发。在2024年及时发放补差,在县政府同意调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的次月(2024年5月),一次性发放2024年1月至6月的补差;二是动态调整标准。根据上年当地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的50%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及时联合财政局、统计局发文,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调标;三是建立内审制度。成立内审小组,不定期对包括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在内的事项进行内审,确保困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针对“殡葬服务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引进专业团队。2024年6月28日,“三门县殡仪馆生命文化服务专项运营项目”经公开招标引进专业殡仪服务团队运营,有效解决殡仪延伸服务不到位问题;二是加强监管,倡导文明生态殡葬。强化属地管理,协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每周开展日常巡察,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截至目前已开展日常巡查30余次,完成“青山白化”整治206座墓穴,整治率94%。
3.针对“养老基础条件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进消防验收。对全县未完成消防备案的机构,联合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消防改造与验收;二是对消防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三是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加强日常监管巡查。通过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线;四是在养老机构消防已备案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智慧消防”系统建设。引导200张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自愿建设“智慧消防”系统,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消防能力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在主体责任落实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2024年10月16日召开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自我剖析,深刻查找问题,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建立定期研判分析制度。出台方案,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科室(下属单位)、支部书记职责。二是建立定期研判分析制度,2024年8月2日,局党组专题组织召开了2024年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分析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部署,听取班子成员关于分管领域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持续深化考核。落实落细对下属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指导,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由分管领导带队对下属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督查,提出问题,书面通知,督促整改到位,目前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党组书记对全体党组成员进行工作提醒约谈。
2.针对“‘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决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按照县委宣传部学习要求,由党组书记牵头学习,根据学习资料不折不扣、原汁原味地学习;二是促进学用结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第一议题”高标准高质量体现于推动民政各项工作中,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激发“第一议题”长效发力。民政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婚俗改革工作获得民政部批示,《慈善+救助:高质量推进“助共体”建设的三门实践》成功入选“2024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浙江省慈善事业引导资金激励名单公布,三门县入选全省十个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地区;三是开展工作提醒约谈。由分管领导对负责学习记录的干部开展工作提醒约谈,明确将“第一议题”作为会议第一事项,先学习后讨论研究其他事项,避免出现学习“走形式、走过场”。
3.针对“对新闻发布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视。第一时间明确单位新闻发言人,充分挖掘和利用新闻资源,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树立县民政局良好形象。2023年10月份与县传媒中心达成合作,提高对外宣传能力;二是主动谋划新闻发布会选题。2024年12月底由发改牵头召开新闻发布会《三门县高质量发展“一县一方案”》,及时公开信息、回应民生热点,提高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信息通报。一旦发生重大的或需要对外发布的突发性事件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情况,做好向公众发布新闻信息预案,把握舆论主动权。
二、关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出台两项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方向与职责,确保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到位;二是找准廉政风险点。由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自查,并拟定工作措施,交给党组审核把关,做好关口前移,防范廉政风险;三是严格把关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审核。重新对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审核,整改后目前每个中层干部的廉政档案完整;四是开展工作提醒约谈。由党组书记对全体班子成员开展工作提醒约谈,对党风廉政约谈的相关要求进行强调;由分管领导对负责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工作的干部开展工作提醒约谈。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由分管领导对县社会救助中心干部开展工作提醒约谈,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并追回多发的低保金;二是2024年6月11日,由局长牵头召开救助领域风险排摸座谈会,全面分析救助领域存在风险点位,并制定相应措施,调整规范;三是开展低保专项整治,召开在册困难对象集中核查工作部署会,在2024年9月底前,对所有村社在册困难对象进行全面摸排,确保不漏一人;四是出台排查奖励政策,在基层人员入户排查或日常工作中发现应保未保,应退未退对象的,给予奖励;五是强化系统比对识别,依托浙江省大救助系统,对在册对象的家庭情况、房产、车辆、存款等进行比对,及时处置异常信息,确保高效准确;六是健全低保公示制度,利用网站、村公示栏等媒介公示低保对象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并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信息逐条核实,进一步增强低保认定工作的准确性。
3.针对“保密安全意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制定保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规范密件收文登记、传阅制度。签订保密承诺书,各科室、各岗位安全保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增强保密意识培训。组织保密安全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发布保密工作动态及警示信息,提醒单位职工保持警惕,加强防范;三是配备安全保密设备。已按规定配置涉密电脑,安装软件。
(二)关于“部分领域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肃工作纪律。针对工作人员泄露丧属信息情况,于2024年7月29日由局党组书记专题召开殡仪馆职工大会,严肃纪律;二是开展廉政约谈。由分管领导对县殡仪馆重要岗位进行廉政约谈,签订廉政承诺书;三是完善出差考勤制度。规范出差报批手续,出市由局长审批,明确出差时间、人员、路线等,做到出差前报批、出差后报备;四是规范报销手续,根据报批表及出差人报销依据,按规定报销;五是由分管领导分次对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及工作提醒约谈。
2.针对“购买服务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终止合同。在巡察前已与第三方机构终止购买服务合同;二是加强相关政策学习。组织干部认真自学相关文件及政策规定,工作中遇到难题及时向财政局专业人员咨询,并报“三重一大”系统平台审核,做到购买服务符合政府规定要求;三是加强后续监管。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现行政策规定,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对县级综合养老指挥调度中心进行托管运营,有效确保后续养老工作监管力度的加强。
3.针对“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建监管指挥调度中心。全面加强第三方托管机构日常监管。由第三方团队对每天的服务数据进行回访和每季度实地走访评估和满意度测评;二是加强科技监管手段。完成数据平台的打通,形成统一的监管系统,居家助老服务驾驶舱,将服务商、服务对象、补贴金额等数据纳入平台统一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强乡镇(街道)监管责任。由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开展不定期监察,同时落实属地管理,督促乡镇(街道)经常开展检查和抽查,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处罚;四是加强群众监管手段。要求第三方托管机构上墙公示服务内容和监督电话,达到及时监管作用;五是丰富服务内容。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发动社会组织、志愿者、村“两委”干部提供助老服务,形成多元化的服务体系。
4.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复盘整改。2024年10月14日,分管领导对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10名干部开展集体工作提醒约谈,全面复查2021适老化改造工程结算情况,及时追查回差额资金;二是完善财务制度。制订《三门县民政局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分离监理与验收职能,委托给不同的独立公司或机构执行,确保监理公司专注于施工过程的监管,验收机构专注于项目完成的质量,避免项目监理和验收为同一家公司的情况。三是持续做好项目管理。2024年启动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由于政策变化,我县面向全社会征集了施工改造、辅具适配企业参与适老化改造服务,老年人家庭改造完成后,由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验收,上传相关材料至适老化改造平台,县民政局负责审核拨付。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未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附上原始单据。2024年8月20日在查找到原始单据后已附到原始凭证上;二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对提出的多报出差公杂费、加班夜餐费开支管理不规范、款项多付等问题,理清原因,对确实存在问题的,由报批人退回相应资金;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2024年8月5日组织召开财务人员培训,对财务管理、业务核算、规范装订财务凭证等相关要求再强调;四是由分管领导对财务工作人员开展集体工作提醒约谈,强化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心,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按实结算费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费用。审计未将2022—2023年度探访关爱未计算儿童探访数计算在内,现已提供相关依据,该笔退款已经于2024年9月29日退回到指定民政局零售余额账户;二是加强对入户探访资金发放情况的督查。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督查入户探访资金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发放到位;三是2024年入户探访费用按实结算,1-3季度费用在2024年12月份结算,第四季度探访费用在2025年第一季度结算;四是由分管领导对财务工作人员开展集体工作提醒约谈。
(四)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出差报批手续。完善报批资料,送返前明确送返路线、送返人员、送返时间等,报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再行出发;二是完善制度,加强干部学习。进一步完善请销假、合同管理等内部制度,同时提高干部纪律意识,严格按照要求标准发放工作补助和慰问金,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开展廉政约谈。由分管领导分两次对送返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和警示约谈;四是收回多发的资金。收回超额发放的工作补助和慰问金,并在2024年9月30日着手办理撤销县厚福圆生命文化服务中心所有手续,截至2024年12月26日,所有手续全部完成;五是对相关干部进行党纪处分。
2.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审核,严格履约。加强对合同各环节审核,同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合同按照规定要求执行落实;二是注意细节审核。聘请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进行把关审查,对不规范的地方进行查漏补缺;三是规范履约时间。加强合同履约时间把关,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期的,按照合同要求,规范处理;四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契机,持续深入开展正风肃纪行动,完善党风廉政及作风制度建设,开展警示教育会和作风效能检查。
三、关于“聚焦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组织力提升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行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强研读选人用人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深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营造积极参与监督和自我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从严执行条例规定。在干部选用中,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强化集体讨论把关,按照人岗相适、才尽其用的原则,择优选任配备干部。三是提高业务能力,规范考察台账资料。要求人事干部要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业务培训会,做细做实干部选拔任用每一道程序。四是党组成员、副局长对人事干部进行工作提醒约谈。
2.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构建长效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我局于2021年已出台相关规定,对于新录用、转任等工作人员,要求在正式报到后3个工作日内做好证件的收缴工作;二是全面开展自查,对尚存在问题的及时予以规范,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因私出国(境)证件由人事干部负责收缴、保管,并做好《三门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登记表》实时更新,确保信息登记准确,办公室加强日常监管。四是分管领导对人事干部开展工作提醒约谈。
(二)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升对过好党内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党总支部及下属各支部于2024年8月、10月召开会议专题商讨巡察问题整改情况,跟踪进度,统一思想,同时在2024年10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党员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了再学习,确保每名党员都充分认识过好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性;二是明确党组织书记职责。2024年8月12日,组织召开党总支会议,对此次巡察存在问题,就如何提高组织生活会严肃性、如何严格落实组织生活考勤制度等开展讨论并进一步明确党组织书记职责;三是认真抓好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严肃组织生活考勤制度,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四是党总支书记对相关干部开展工作提醒约谈。
2.针对“党建引领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工作提醒约谈。党组书记对党建工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分管领导对相关支部书记进行约谈;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2024年8月19日,结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契机,由党组书记亲自主持会议该项议程,在会议中向党员反馈本次巡察组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听取对存在问题的看法及建议,并对党员提出工作要求;三是丰富党支部活动提升成效。发布每月工作清单,开展“循足迹学思想促践行”活动,组织党员赴亭旁红色教育基地、清廉地名馆、台州看守所开展现场体验教学。结合中秋、重阳等节日,联合社会组织党支部组织党员去救助站、养老机构做暖心实事,提升支部党建活动质效;四是提升党建与工作融合度。以“双建争先”“亮星提效”活动为抓手,开展“一支部一品牌”活动,重点在破解制约民政工作体制机制性难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上发力;四是开展工作提醒约谈,明确整改方向。党总支书记对相关干部开展工作提醒约谈。
四、关于“聚焦巡察整改落实不够严实,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完工建设到位。截至目前,整个厚福园工程除变更部分不施工工程量外,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已投入使用;二是争取资金保障到位。已积极向市里争取到位资金280万元逐步解决项目资金缺口难题;三是建设资金支付到位。按照厚福园工程合同约定完工需向施工单位支付85%工程款,现达到了完工工程款支付规定;四是竣工验收支持到位。现已通过县政府召开工作协调会支持保障工程的全面竣工验收。
下一步,县民政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思想认识。在巡察整改中,牢牢把握巡察工作“政治体检”的本质,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巨大动力。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将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深化清廉三门建设,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更加突出标本兼治,坚持举一反三,推动在长效机制层面堵漏洞、补短板,从源头上杜绝反馈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从严抓好整改。坚持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中的问题,按照工作计划加快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三个坚决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3301618;邮寄地址:交通路499号,邮编:31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