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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3076809443/2025-107777 文号
成文日期2025-05-16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机构职能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3076809443/2025-107777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5-05-16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2025-05-16 15:50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机构负责人:

    舒青才

  • 联系方式:

    0576-83382956

  •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令: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冬令: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 监督电话:

    0576-83382880

  • 机构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5号

  • 邮政编码:

    317100

  • 邮箱地址:

    smxscjdglj@126.com

  • 网站地址:

    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324135/index.html

  • 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组织和开展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落实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案件。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并组织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的具体工作。承担省、市局委托下放的许可、备案事项办理及监督管理。

    (十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召回。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深化简政放权。突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等制度,深化“涉企证照通办”,统筹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营造宽松便利的准入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2.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上,推进分类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突出或者公众关注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特殊领域实施全过程监管。在优化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和食品药品投诉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实行一个平台统一受理。着力创新监管手段,注重依据标准监管,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数字监管,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标准为指引、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监管到位。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和风险点位排查,及时有效掌握苗头性问题,消除风险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4.推进放心消费。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坚决破除阻碍市场活力发挥的各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深入整治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县市场秩序持续良好。全面推行线上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有序推进放心示范单位创建,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三门”行动,加快构建并不断巩固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5.推动优质发展。统筹推进标准强县、质量强县、品牌强县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广泛推行质量认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不断打响“品字标”品牌。整合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中的要素资源,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业态模式发展,积极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县市场监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综治、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后勤、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各类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与综合分析。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性规划和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对外发表、上报重要材料的审核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预决算、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罚没物资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负责人:郑尚帅          联系方式:0576-83382958

    (二)法规科。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的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包从省          联系方式:0576-83382967

    (三)行政审批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指导并承担规定范围企业登记注册、市场主体的名称审核工作。指导并承担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的窗口统一受理、审批、办结工作。负责“最多跑一次”相关工作。

    负责人:杨玲            联系方式:0576-83326212

    (四)信用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承担相关信息公示系统的应用管理工作。组织对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担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负责人:任开骄          联系方式:0576-83382935

    (五)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的制度措施,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承担县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大利          联系方式:0576-83382984

    (六)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拟定并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发布区域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通报。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负责人:任传好          联系方式:0576-83301662

    (七)食品安全协调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推进社会共治。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坚            联系方式:0576-83236906

    (八)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配合食品生产行政许可、登记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负责人:祁舒怡          联系方式:0576-83382979

    (九)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和特殊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配合做好食品流通行政许可、登记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负责人:许永富          联系方式:0576-83382966

    (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配合做好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登记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负责并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监管工作。

    负责人:梅肖红          联系方式:0576-83382901

    (十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科。组织开展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拟订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依职责组织实施。依职责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监督管理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组织实施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配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药品、医疗器械认证检查工作,配合做好省、市局委托下放的许可、备案事项办理。承担省、市局委托下放相关事项的监督管理。配合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负责人:王涛            联系方式:0576-83332634

    (十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组织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拟订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依职责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承担省、市局委托下放的化妆品监督管理。

    负责人:陈妮娜          联系方式:0576-83334761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拟订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负责人:林咸友          联系方式:0576-83301011

    (十四)计量与科技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科。拟定并组织实施计量、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计量标准及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对比工作。组织实施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技术机构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组织实施科研立项、技术引进、科学普及、科技成果转化、政府实验室管理等工作,监督、管理、协调部门和行业认证认可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范认证与检验检测活动。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负责人:章正伟          联系方式:0576-83301662

    (十五)质量发展与标准化科。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建设,制定实施质量激励制度。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以“品字标”为重点的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和预警工作。承担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县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赵斌            联系方式:0576-83382290

    (十六)知识产权发展与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规划、政策和商标、专利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及质量提升工作。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协调。组织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分析利用和风险预警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专利)运用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组织协调商标、专利纠纷,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负责人:郑卫星          联系方式:0576-83382290

    (十七)食品药品抽检监测科。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相关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组织实施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负责人:陈子楠          联系方式:0576-83260211

    (十八)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科(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组织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小微企业成长。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负责人:何贤军          联系方式:0576-83326212

    (十九)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做好人才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系统教育培训、基层基础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系统评残抚恤等工作。

    负责人:俞尚苏          联系方式:0576-83371212

    党群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县市场监管局设下列直属行政机构和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股级:

    (一)直属行政机构

    1.县市场监管局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智慧监管工作,负责数字化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负责信息化网络和数据中心的管理维护和安全工作。组织实施信息技术应用工作,负责大数据综合分析工作。

    负责人:吴肖杰          联系方式:0576-83382952

    2.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查处价格收费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县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杜仁聚          联系方式:0576-83312070

    3.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投诉举报处置中心牌子)。组织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放心消费在三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罗茜          联系方式:0576-83382977

    4.县市场监管局广告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承担规定范围广告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监测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协助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拟订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协助查处网络交易平台违法行为。指导电子取证工作。承担县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胡文娟          联系方式:0576-83382984

    5.县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市场监管各环节执法办案工作。指导、协调开展有关专项整治和综合执法工作。

    负责人:彭华            联系方式:0576-83312070

    (二)派出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设7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作为派出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1.海游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海游街道。

    负责人:朱小臣  联系方式:0576-83382671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人民路27号

    2.海润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海润街道、沙柳街道。

    负责人:缪德鹏  联系方式:0576-83382971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5号

    3.珠岙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珠岙镇。

    负责人:俞彦杰  联系方式:0576-83335971  地址:三门县珠岙镇珠溪路44号

    4.亭旁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亭旁镇。

    负责人:郑祥    联系方式:0576-83339781  地址:三门县亭旁镇亭旁大道A段11-12号

    5.健跳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管辖健跳镇、蛇蟠乡。

    负责人:梅娴    联系方式:0576-83443306  地址:三门县健跳镇望海路75号

    6.花桥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花桥镇、横渡镇。

    负责人:王政  联系方式:0576-83500229  地址:三门县花桥东路83号

    7.浦坝港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管辖浦坝港镇。

    负责人:李静虹  联系方式:0576-83330071  地址: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盐城路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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