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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728905769Y/2025-107450 文号
成文日期2025-04-22 发布机构县税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通知公告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28905769Y/2025-107450

  • 主题分类:

    税务

  • 发布机构:

    县税务局

  • 成文日期:

    2025-04-22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5-04-22 09:08 来源:县税务局浏览次数:

我局依法对下列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因下列单位(见附件)不在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经营,通过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且无法取得联系,现公告送达上述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文书予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单位主管税务股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书面文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文书视为送达。

附件:1.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2.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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