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上级有要求: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浙江省出台《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明确推动服务业、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要求。
同级有竞争:目前,服务业政策方法,台州市除路桥、仙居、三门外,其他6个县市区均已出台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
发展有需要:
服务业:2024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我县GDP总值的39.9%,对GDP增长的贡献度达到45.7%,是推动我县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建筑业:2021年5月《三门县建筑业新政(试行)》出台以来,培育并引进了一批优秀的建筑业企业,加快推进了我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对其上下游行业产生了积极的正面影响。
二、制定依据
本实施细则制订以浙江省出台的《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文件为主要依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政策措施,旨在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建筑业)新体系,更好发挥服务业(建筑业)对三门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
三、主要内容
措施内容分为:增强服务业发展基础、塑造地方优质品牌、推动消费提质升级、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业加快发展、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支持数字产业化发展、支持律师行业发展、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及附则,共11个章节、48个条款。
第一章节 增强服务业发展基础(共4个条款)。内容包括:鼓励企业升规(限)纳统、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主辅分离、加强人才培育。通过对新升规纳统、年度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主辅分离后成立的商贸业企业及人才培育方面进行奖励,鼓励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着力培育龙头领军企业,不断增加我县服务业体量,激发活力,增强发展基础。责任单位为: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市场监管局。
第二章节 塑造地方优质品牌(共10个条款)。内容包括:支持培育重点企业、鼓励创建商贸主体示范区、鼓励创建餐饮名店、鼓励电商企业创先争优、鼓励创建老字号、鼓励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支持创建旅游品牌、支持旅行社品质提升、支持旅游饭店民宿品质提升、鼓励创建文旅产业示范区、街区和基地。通过对各类评先评优、品牌创建活动进行奖励,促进我县住宿、餐饮、旅游景区提档升级,不断提升老百姓生活性服务的获得感。责任单位为: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市场监管局
第三章节 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共6个条款)。内容包括:支持商贸设施建设、鼓励农贸市场更新提质、支持汽车销售、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鼓励企业参展拓市场、支持举办节庆促消费。通过对推进商业综合体、商业特色街区、购物中心、汽车销售4S店、星级农贸市场等建设的奖励,推动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不断提升我县的城市品味和老百姓的购物体验感。责任单位为:县商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市场监管局。
第四章节 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共4个条款)。内容包括:支持电商园区建设、支持直播基地建设、推动“电商+鲜甜三门”发展、支持电商重大活动开展。该章节旨在鼓励推动电子商务业的发展,丰富消费业态,为我县网络零售额的稳步增长提供支持保障。责任单位为:县商务局。
第五章节 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业加快发展(共6个条款)。内容包括:完善文旅体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发展旅游地接、鼓励参加文创产品、旅游产品大赛、支持举办重大文旅体活动、鼓励民营美术馆、艺术馆、博物馆、非遗展示馆(街区)和图书馆等发展、支持非遗传承保护与开发。通过鼓励支持文旅体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业服务品质,不断丰富旅游、休闲娱乐、体育消费场景及去处,达到留住本地游客、吸引县外旅客的目的,促进旅游业蓬勃发展。责任单位为:县文广旅体局。
第六章节 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共3个条款)。内容包括:鼓励物流企业提档升级、支持物流企业装备升级、推进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通过对物流企业规模壮大、装备优化升级的奖励,有效提升我县生产线服务业的发展,通过加大县级共配中心、快递包裹存放配套场所、智能快递柜投入建设的奖励,有效促进我县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责任单位为:县发改局、县邮政管理局。
第七章节 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4个条款),第八章节 支持数字产业化发展(2个条款)。内容分别包括:加强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科技中介服务发展、促进创新协会发展、鼓励服务业企业科技创新和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鼓励两业融合发展。通过加大对优秀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辅导中介、行业协会、软件开发企业和信息技术服务、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单位的奖励,在有效促进我县新兴科技、数字服务业的加快发展的同时,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双向奔赴,加快两业融合,形成动能强劲的新质生产力。责任单位分别为: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第九章节 支持律师行业发展(共2个条款),第十章节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共4个条款)。内容分别包括:助推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加大执业律师补贴力度和支持招大引强、鼓励加快发展、支持发展高端业态、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出海”。这两部分主要通过加大对律师、人力资源企业的奖励支持,推动商务服务业企业做优做强,为提供全面的管理支持,助力生产性企业实现更好的发展。责任单位分别为:县司法局、县人力社保局。
第十一章节 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共3个条款)。内容包括: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进行科技创新、支持企业资质升级。通过对年总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各类优秀等级奖项获评企业给与奖励,鼓励培育壮大一批优秀建筑业企业,加快推进我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责任单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政策适用对象、期限
1.享受本措施的主体为依法经营的服务业(建筑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和符合条件的个人,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其中,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企业需已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本措施自颁布之日起60天后实施,试行三年。
五、注意事项
1.本措施按年度兑现,由县财政每年安排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根据财政安排预算数实行总额控制,如年度需兑现金额超过专项资金总额,所有补助条款按比例下浮。补助奖励以人民币为准,由相应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申报、审核、兑现,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汇总各部门奖励数据并分配资金。
2.同一年度同一企业符合县内其他政策或本措施多条补助条款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兑付,其中建筑业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380万元,同一工程获得同一性质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3.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奖励补助资格: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重大偷税漏税行为、恶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稽查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除由主管部门收回补助资金外,按照有关规定来执行。
4.本措施所涉及的首次被评为某项荣誉是指企业在奖励年度初次获得该项荣誉或通过复评,且该事项未获资金奖励。企业月度、年度入统以县统计局认定为准。本措施所称“销售额”、“营业额”、“营业收入”以统计数据为准,所称“超过”“不超过”“以上”均包含本数。
六、关键词解释
1.生产性服务业:指为保持工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促进工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提高生产效率提供保障服务的服务行业。
2.生活性服务业:指直接向居民提供物质和精神生活消费产品及服务的产业,用于满足消费者生活中(非生产中)的各种需求。
七、新旧政策差异
本措施对原有涉及商务、文旅、邮管、交通、经信、科技、市监、住建8个部门,共11个政策文件进行了整合调整。新增发改局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以及物流业政策5条;新增司法局律师行业政策条款2条;新增人力社保局政策条款4条;商务局资金需求保持不变;废止交通局扶持航运业发展的政策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张丽娇
联系方式:0576-8332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