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G228国道丹东线旗门港大桥已建成通车,同步建设并验收合格的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也经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计量中心检定合格(证书编号:JLZX-202400451-2),符合投入使用。为保护桥梁安全运营,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启用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应当至少提前十五日向社会公告。我机关于2025年4月16日在三门县政府政务网站进行公告,决定于2025年5月6日零点正式投入使用。届时将对违法超限“双六十”车辆(即总重超60吨或超限60%)予以采集、处罚。
特此公告。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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