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项目最高限价设定规则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5-03-07 16: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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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5-03-07 发布机构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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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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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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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0日下午,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召集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名单附后)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三门县招投标(政府采购)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专题研究2023-2024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项目最高限价设定规则等有关问题。

最高投标限价也称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或采购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交易价格,能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成本,具有指导性意义,也可以防止投标人围标,无限制的哄抬标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近日,县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部分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存在随意性,未能起到控制成本的目的,我县政府采购和招投项目最高限价设定规则亟待调整完善。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做出重要批示。为落实相关批示精神,完善我县最高限价设定规则,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最高限价原则上由业主确定按照行业管理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要求,示范文本有明确的最高限价计算方法的,按其规定执行;示范文本没有规定的,由招标人集体讨论确定。

二、对工程造价按预算定额计价的项目,最高限价一般不得低于K值区间下限,会议讨论确定了《2023年-2024年度各专业工程K值取值范围建议表》(附后),特殊项目需突破区间范围的,由招标人报有关监管部门备案。

三、对采用市场询价方法的工程项目,最高限价直接由招标人按询价的市场价合理确定。

四、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在编制政府采购和招标文件时,必须按照上述规定,计算最高限价,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负主体责任,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和招标文件备案监管。

 

附件:1.与会人员名单

2.2023年-2024年度各专业工程K值取值范围建议表

 

 

 

 

附件1:

与会人员名单

 

张晓晗    (县发改局)

郑志恩    (县财政局

陈彩贵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住建局)

林圣宸    (县交通运输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李仁教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邵全龙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2:

 2023年-2024年度各专业工程K值取值范围建议表

2023年-2024年度建议取值范围

1、建筑工程(含随主体发包的装饰装修、安装、室外附属等工程)712%

2、装饰装修、幕墙、钢结构工程1217%

3、市政公用工程1116%

4、土石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1419%

5、绿化单项工程2227%,园林景观工程14-19%

6、智能化、消防等专业工程1520%

7、港口、交通工程10~15%

8、水利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812%,其中水库、山塘、水闸、水电站项目610%

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1217%

10、其他工程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