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102266392452XG/2025-00567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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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3-07 | 发布机构 |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会议 | 有效性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 信息索引号:
1233102266392452XG/2025-00567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成文日期:
2025-03-07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2022年10月20日下午,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召集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名单附后)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三门县招投标(政府采购)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专题研究2023年-2024年度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项目最高限价设定规则等有关问题。
最高投标限价也称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或采购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交易价格,能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成本,具有指导性意义,也可以防止投标人围标,无限制的哄抬标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近日,县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部分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存在随意性,未能起到控制成本的目的,我县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项目最高限价设定规则亟待调整完善。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做出重要批示。为落实相关批示精神,完善我县最高限价设定规则,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最高限价原则上由业主确定。按照行业管理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要求,示范文本有明确的最高限价计算方法的,按其规定执行;示范文本没有规定的,由招标人集体讨论确定。
二、对工程造价按预算定额计价的项目,最高限价一般不得低于K值区间下限,会议讨论确定了《2023年-2024年度各专业工程K值取值范围建议表》(附后),特殊项目需突破区间范围的,由招标人报有关监管部门备案。
三、对采用市场询价方法的工程项目,最高限价直接由招标人按询价的市场价合理确定。
四、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在编制政府采购和招标文件时,必须按照上述规定,计算最高限价,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负主体责任,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和招标文件备案监管。
附件:1.与会人员名单
2.2023年-2024年度各专业工程K值取值范围建议表
附件1:
与会人员名单
张晓晗 (县发改局)
郑志恩 (县财政局)
陈彩贵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洪 涛 (县住建局)
林圣宸 (县交通运输局)
叶 献 (县农业农村局)
方 辉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杨 骞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李仁教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邵全龙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2:
2023年-2024年度各专业工程K值取值范围建议表
2023年-2024年度建议取值范围 |
1、建筑工程(含随主体发包的装饰装修、安装、室外附属等工程)7~12%; |
2、装饰装修、幕墙、钢结构工程12~17%; |
3、市政公用工程11~16%; |
4、土石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14~19%; |
5、绿化单项工程22~27%,园林景观工程14-19%; |
6、智能化、消防等专业工程15~20%; |
7、港口、交通工程10~15%; |
8、水利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8~12%,其中水库、山塘、水闸、水电站项目6~10%; |
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12~17%; |
10、其他工程1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