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门 县 民 政 局 文 件
三民〔2025〕37 号
三门县民政局 2025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 民主决 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 程序规定》 《三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 管理办法》(三政办发〔2019〕45号)要求,三门县民政局对2024年度局重点工作做了全面筛查,对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规定等内容,结合本单位2025年工作计划、要点和部署,制定本单位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附件:县民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门县民政局2025 年 3 月 37日
附件:
三门县民政局 2025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三门县社会组织发展资金使用办法(试行) | 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科 |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21〕99号)《浙江省慈善事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社〔2022〕94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台政发〔2021〕28号) | 公众参与、合 法性审查、集 体讨论决定 | 2025 年 12 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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