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三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三政办发〔2019〕45号)要求,县公安局根据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结合本单位2025年工作计划、要点和部署,制定本单位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三门县公安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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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1022762519714P/2025-00739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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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3-20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组配分类 | 相关制度 | 有效性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11331022762519714P/2025-00739
公安
县公安局
2025-03-20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三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三政办发〔2019〕45号)要求,县公安局根据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结合本单位2025年工作计划、要点和部署,制定本单位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三门县公安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