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珠岙镇高枧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于2025年1月24日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准,现将规划主要成果进行批后公布。
一、项目概况
(一)规划目的
为切实保护好三门县珠岙镇高枧村优秀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持高枧历史文化名村的传统格局与风貌特色,统筹高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各项建设,促进高枧历史文化名村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高枧村村域范围,总面积411.40公顷;规划重点在高枧老村,其中,保护范围面积是9.1公顷。
(三)规划期限
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中远期至2035年。
(四)保护框架和内容
高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包括高枧村域、高枧老村两个层级。保护内容包括自然环境要素、人工要素、人文环境要素三部分。自然环境要素是指有特征的地貌和自然环境,具体保护高枧村周边的自然山水环境,如黄莲岗、上山(又称犀塘山)、鳌峰山、枧水河(吴岙溪)等。人工环境要素是指人们创建活动所产生的物质环境,主要保护高枧八景,高枧老村的格局、肌理、老村内建筑之间的组合方式、老村建筑特色,文保类建筑,老村历史环境遗存等。人文风貌要素是村庄生活风貌的集中体现。高枧村的人文风貌要素主要为,宗族文化、宗教信仰、地方生活、民风民俗等人文风貌。
(五)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
(1)村落依山傍水,宜业宜居。
(2)宅院街巷成片,格局尚存。
(3)民俗文化荟萃,生活多彩。
(4)古今高僧驻锡,文化深厚。
(5)两大寺庙加持,影响深远。
二、村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一)村域格局保护
根据高枧村域的自然地理现状,村域为“内核外环”的保护结构。其中,内核由高枧老村及三门多宝讲寺构成,外环则为高枧村庄建设范围外的自然山水环境。
(二)自然格局保护
高枧历史文化名村周边的自然山水环境,包括山林植被、水系、以及物候等都是需要保护的内容。山体,黄莲岗、上山(又称犀塘山)、鳌峰山等;溪流,枧水河即吴岙溪。
三、古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一)保护区划与管控要求
高枧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1.8公顷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7.3公顷,总面积9.1公顷。
管控要求详见规划文本。
(二)传统街巷保护
一类街巷,保持街巷的走向与基本形态,不得全线拓宽;保持街巷及两侧建筑的传统尺度关系;如:高枧中街、高枧下街、店前巷(横向)、店前巷(横向)。
二类街巷,保护街巷肌理与历史走向,街巷两侧的建筑风貌、规模应与传统风貌协调;如:溪头巷等。
(三)视廊保护
(1)保护生态空间。留出沿吴岙溪的蓝绿空间,留出卧龙山隧道所在的S326省道边的防护绿地。
(2)留出视线通廊。留出余庆街往老村的视线通廊,留出三门多宝讲寺与多宝讲寺塔(犀牛塔)、毗奈耶寺之间的视线通廊。
(3)重要视点天际线的塑造。要控制好郑氏宗祠及其外广场、清定上师故居、定公纪念馆东门、多宝讲寺山门、毗奈耶寺山门等5处重要视点所引出的相关天际线,力保各视点以正常的站高能够看到远处的山体与天空。
(四)建筑高度控制
本次规划对建筑高度分维持原高控制区、檐口6.6米,屋脊9.6米控制区、檐口9米,屋脊12米控制区、檐口12 米,屋脊15米控制区、保持现高控制区五类进行控制。
(五)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
规划以建筑风貌现状评估为基础,结合建筑保护等级和保护价值、建筑质量、建筑年代、建筑高度等现状要素,同时,考虑了建筑保护与整治时序、旅游发展、村庄环境整治等管理要素,对保护范围内所有建筑提出分类保护和整治措施。
在相关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对建筑采取分类保护和整治措施主要包括:保护、修缮、改善、保留、整治改造、拆除六类。
四、文物古迹保护
(一)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高枧村已经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共2处,郑氏宗祠和三门多宝讲寺。文保单位的保护要求见文物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文保单位公布时的文件要求。
高枧村已经公布的文物保护点1处:清定上师故居。文保点的保护要求见公布部门的相关规定文件要求。
(二)历史建筑保护
高枧村没有历史建筑,规划把村内的小宗祠推荐为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可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对结构主体进行修缮,基本平面布局、建筑高度和外观立面不得改变。历史建筑允许改善内部生活设施,但不得影响建筑外观的风貌统一,并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
(三)传统风貌建筑保护
规划把长道地定为传统风貌建筑。
传统风貌建筑是历史文化名村整体价值的重要构成部分,保护措施以改善为主,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更新,以适应现代生活方式。
(四)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
对高枧村的5棵古树名木,要严格按照古树名木保护要求进行保护、建档、养护,建立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制度。对于老村村口的小片树林及村内10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不得砍伐。严禁任何损害古树名木和损毁保护标志及设施的活动和行为。
对高枧村内的古井,要保护好古井本体及其附属物,整治周边环境卫生,确保水体不受污染。另,老村内有多处水井,结合实际位置,区分公共与私家情况进行整治,公共的可以结合街巷空间成为景观节点,私家水井则结合庭院空间加以保护。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保护地方传统生活方式,以及与高枧历史文化名村相关的传说与历史事件、名人典故、传统技艺和优秀文化传统。同时可为三门县的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传承与展示场所。
六、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
物质文化遗存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修缮和合理的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由村集体主导,延续原有建筑功能。小部分院落的保护可与文化旅游产业相结合。对传统民居的利用和展示,必须贯彻社会生活的延续性原则。部分民居院落可在延续居住功能的同时,结合市场形式融入一定的经营,或改建成客栈民宿,为游客提供休憩休闲场所。
附件:《三门县珠岙镇高枧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