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告内容
岩下村于第五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第一批列入浙江省传统村落,传统村落格局保存较好、传统建筑遗存众多,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和弘扬传统文化精神,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及四部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意见》要求,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依据浙江省、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涉及岩下村村域范围和村庄范围两个层面,其中村域范围总面积为1149.31公顷,村庄范围包括传统村落及其新村建设范围,用地面积为10.96公顷。
本规划对岩下村的定位为山水绿谷、原乡人家。将岩下村保护建设成为以“山水田园、罗氏宗源”为内涵,以“山水人居和谐、保护发展并重、便民亲民富民”为目标,以历史文化传承发扬为特色,打造以历史保护、生态宜居、乡村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统村落。为保证桥头村的历史真实性、村落格局和历史环境的完整性、传统风貌的延续性,划定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三个保护区划,其中核心保护区范围为岩下村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较为完整、传统建筑集中成片的区域,总面积为3.6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核心保护范围向外至村庄建设用地边界的区域,总面积为2.11公顷;环境协调区范围为村庄范围内除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之外的区域,总面积为5.19公顷。
根据岩下村建筑的历史价值、建筑风貌、建筑质量,规划提出将岩下村建筑分别采取修缮、改善、保留、整治改造和拆除等措施进行保护。岩下村村庄范围内用地包括农村宅基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农村公用设施用地、乡村道路用地、水域等。遵循“全面规划,分期实施,保护先行,旅游跟进”的原则,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保护实施和居民生活及旅游设施建设。
二、 公告期限
2025年1月8日-2025年2月7日。
三、 联系方式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来信或来人向三门县横渡镇人民政府陈先生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6-89307310。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