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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111C/2025-00223 文号
成文日期2025-01-14 发布机构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11C/2025-00223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成文日期:

    2025-01-14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2024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14 14:41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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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坚持以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深化政务服务,加强政策解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17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计划总结2条;财政信息2条;通知公告16条;建议提案2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重点工作1条;项目公示286条;行政执法统计年报1条;重大行政决策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处理依申请公开件数4件。较去年增长3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答复。2024年,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案件答复不及时、不规范而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每月公开发布本县环境空气质量月报、地表水水质月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信息。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压实审查责任、明确审查范围、严格审查程序,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三是严格遵守保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发布违法、涉密信息。

(四)监督保障。一是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考核范畴并细化考核机制。二是积极引入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环节,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三是严防责任追究情况发生,2024年度我局及全体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方面展现了良好的工作纪律和显著成效,未发生任何责任追究情况。

(五)平台建设。通过“三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网站、“三门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多个终端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实现平台公开叠加效应。持续推进“三门生态环境”政务微信等新媒体的完善与运用,安排专人定期检测巡查,及时掌握网络安全运行情况,确保全年发布的政府信息均能正常访问、页面显示准确,对于出现的“死链”“错链”情况均在第一时间改正。2024年通过“三门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信息249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发布审核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业务领域出现发布内容错敏词频次较高,发布不及时等问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解读深度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二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对于涉及主动公开的事项,明确公开的时限和要求,做到第一时间应更新尽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三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图文解读、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深入进行政策解读,确保公众对生态环境政策好接受、广知晓、会应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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