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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MB1686075F/2024-119286 文号
成文日期2024-08-28 发布机构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通知公告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MB1686075F/2024-119286

  • 主题分类:

    医保

  •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4-08-28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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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中共三门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

2024-09-06 16:27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2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于2024年2月28日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方案,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并将整改责任初步分解到各责任科室,同时逐项明确了整改时限。2024年4月19日、6月17日和7月15日,局党组多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2023年11月2日,局党组向县委巡察办正式报送了整改方案,按照“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的工作目标,将巡察组反馈指出的四个方面意见,梳理细化为27个问题、83条整改措施。2024年3月26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问题为导向,深刻对照检查,认真剖析原因,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源头管控。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跟踪督办。局党组以上率下,各责任科室结合领办的整改任务迅速行动,狠抓整改落实。对巡察整改问题,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跟踪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要问题亲自过问,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领各班子成员和全体机关干部紧盯目标,脚踏实地、迅速行动,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实现巡察整改有力有序、标本兼治。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四方面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警示提醒约谈3人,工作提醒约谈4人,工作提示约谈2批次;新制定制度1项,修改完善制度1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理论中心组学习把“第一议题”放第一位学习,及时查漏补缺,2023年1月17日开始。对照“第一议题”学习清单进行学习,对学习不深入的部分及时加强了学习;二是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理论学习更加规范、系统。在2023年1月17日开始,每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及主题党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并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三是对巡察中发现问题马上进行整改,在2023年9月18日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规范开展学习活动,提前谋划,扎扎实实地抓党建,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全面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切实做到立行立改。

2.针对“统筹协调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三门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职权范围,履行职责,促进行政科室和经办机构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形成合力,明确本职责任,形成奖勤罚懒工作机制;二是针对科室相互推诿一事,2024年3月14日对部分中层职务进行调整;三是按计划开展全局集体活动,2024年3月8日,开展妇女节与清廉医保相结合户外集体活动,增强单位内部凝聚力。接下去组织党建与业务相衔接的知识竞赛等活动。

3.针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及浙江惠民保(台州利民保)参保工作,加强宣传力度,2023年12月底,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医院达10家,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超60%,台州利民保投保人数为21万,投保率为55.02%,赔付率超75%,摆脱多年最后1名,比去年提高15%,增幅全市第一。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82%;二是积极开展清廉医保建设,加强与市县媒体协作,出台“三廉法”,开展“廉心谈”、“廉星评”、“廉行动”等活动,2023年第四季度获得全市第一档次;三是主动与医药机构对接,积极开展医药机构医保定点准入工作,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1日开展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培训;四是针对全市考核,对去年考核进行分析,找差距,补短板,积极争先进位。

(二)关于“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协议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2024年上半年对全县30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稽核,及时发现和查处11家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协议的现象;二是截至2024年6月28日,对全县153家定点医疗机构远程视频检查每月15天以上,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常态化,通过互联网加监管,使用技防与人防相结合、专项治理和日常稽核相结合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2.针对“行政处罚力度有待加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6月7日制定本年度县级综合巡查工作计划并组建巡查小组,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安全体检综合巡查工作,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二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流程处理,2024年4月7日、7月15日、7月16日分别对3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三是2024年4月份开展基金监管月活动,增强基金监管威慑力,加强基金监管宣传力度。加强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激发全民参与基金监管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总结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

3.针对“协议处理与行政处罚衔接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经办稽核,强化协议管理。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1日开展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培训,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的检查稽核全覆盖;二是2024年7月31日发文《关于做好国家第二批疑点数据核查结果后续处置的通知》文件,加强协议处理和行政处罚有效衔接;三是对两定机构及参保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强化医保医师监管,规范诊疗行为。

4.针对“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宣传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重大案件查处结果的运用,以案说法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活动;二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特别是对基金监管政策法规进行宣传。2024年4月30日前,组织开展了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系列活动: 1.在全县公交站、两定机构、医保大厅显示屏中投放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海报及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2.发布公众号推文共8篇,系统性开展警示教育宣传;3.赴三门县海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蟠龙社区开展医保宣传进医院、进社区活动,发放宣传折页1000余份并讲解常见的骗保行为,强化群众医保法律意识;4.赴三门县人民医院开展局长院长讲政策,提升医务人员对规范使用医保基金重要性的认识。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2023年12月8日《关于调整三门县医疗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直接责任、“一岗双责”、科室责任落实到人;二是2024年3月25日党组书记部署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及班子领导年度述职述廉报告;2024年8月5日2024年半年度意识形态专题例会;三是2024年6月6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关于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讲话精神》,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三门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三县委办【2017】25号,积极开展意识形态教育。

2.针对“干部理论学习的自觉性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自觉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等理论知识学习,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和组织考察方面的学习;二是坚持支部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2024年1月24日召开组织生活会,按照计划规范理论学习,特别是加强“学习强国”学习;三是2024年8月5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24年8月15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24年8月16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丰富学习内容与形式,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交流研讨活动。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有待增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审批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2022年4月20日市医疗保障局发文《台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强化医药机构准入申请审核。对提交定点申请医药机构进行初审,从受理医药机构定点申请、材料审核,每一环节严格把关,对材料不齐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二是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1日开展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培训,积极开展医药机构医保定点准入工作,在今后的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审批中严格按照省市政策执行,根据政策流程按章办事。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约谈。

2.针对“中层干部与管理服务对象‘亲清不分’现象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抓好警示教育。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3日、2024年6月28日组织观看《零容忍》等警示教育片。坚持警钟长鸣,做到警示教育活动常抓不懈和典型案例经常剖析,加强清廉医保建设;二是 2024年2月28日印发《2024年医保清廉单元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抓好风险防控,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和梳理,对各岗位环节存在的潜在腐败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转变。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推进各项风险化解;把牢监督管理关口,不定期地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经常性地开展廉政约谈,以主动约谈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对机关干部开展主动约谈,2024年3月14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二)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深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经办服务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服务态度差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2024年4月8日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医保政策、服务态度等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三是2024年4月3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针对“工作规范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6月5日,召开定点医药机构安全体检综合巡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提高相关人员执法文书书写能力和表述水平,在今后的案卷中做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表述:证据清晰,法律依据明确,自由裁量有理有据。同时强化单位法制审核人员对执法文书的把关;二是根据行政处罚规范,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督促法制审核人员在今后的案卷审核中严格按照法制审核程序进行,并对重大执法案件及时予以备案。

(三)关于“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工会账户与基本账户分户结算;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三是2024年3月4号、5号组织预算公开培训会、2024年4月18日参加内部控制报告线上培训会,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学习,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执行刚性。

2.针对“普遍存在未附公务卡刷卡票据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问题整改。组织对经费票据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规范公务出差报销手续;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务卡使用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强化源头治理,落实局领导经费审核把关责任;三是2024年3月4号、5号 组织预算公开培训会、2024年4月18日参加内部控制报告线上培训会,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学习,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执行刚性;

四是2024年4月11日对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3.针对“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问题整改。组织对经费票据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规范公务接待报销手续;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费报销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报销制度。强化源头治理,落实局领导经费审核把关责任;三是2024年3月4号、5号组织预算公开培训会、2024年4月18日参加内部控制报告线上培训会,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学习,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执行刚性。四是2024年4月11日对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4.针对“资金支付分级审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分级审批制度,业务科室及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前注明“经手人”,业务分管领导签字前注明“情况属实”,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前注明“同意支付”;二是全面开展问题整改。组织对经费票据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分级审批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强化源头治理,落实局领导经费审核把关责任;三是2024年3月4号、5号组织预算公开培训会、2024年4月18日参加内部控制报告线上培训会,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学习,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执行刚性。四是2024年4月11日对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建工作专题研究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上级部署的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2024年1月31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对2024年党建工作部署,2024年7月11日党组书记听取上半年党建工作汇报,部署2024年下半年党建工作。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专题研究,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支部党建工作汇报;三是2024年1月31日制定印发2024年三门县医疗保障局党建工作要点和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2.针对“非党人员从事党务工作”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改正为党员从事党务工作;二是局机关支部党内组织生活记录,2024年1月15日开始由党员周思忆记录;三是加强相关人员谈话。由局分管领导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严肃的谈话提醒,要求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会议记录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关于“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未开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认真学习《三门县党的组织生活操作规范》,充分认识谈心谈话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工作要点内容;二是2024年1月22日组织生活会谈话7人次;三是2024年1月24日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撰写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了民主生活会的规范性和原则性。

2.针对“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简单,辣味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查摆问题,做到开门见山、深挖根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2024年1月24日召开组织生活会,规范组织会议,切实“洗洗澡”。力改批评与自我批评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情况,细化会议安排、规范做好固定动作,要求每名党员始终保持认真的态度,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正面交锋,真正触及到思想灵魂。   

(三)关于“党务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支部成员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2024年1月31日制定印发2024年三门县医疗保障局党建工作要点,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支部活动制度;三今后是局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按会议议程进行记录。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支部活动制度;及时做好党支部活动记录和参会人员签到。

2.针对“党务公开栏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党务公开,根据工作实际将党务公开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等方面内容,截止目前党务公开栏已更新到2024年8月份;二是规范党务公开内容,根据机关党工委文件要求公开的必要内容,对书记账本、学习计划、主题党日年度计划、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和使用、年度民主评议等内容进行规范化整理;三是局党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短板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选人用人相关规定未认真落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2月28日局党组酝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议按照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2024年3月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以及《三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三门县医疗保障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提升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水平;三是2024年3月26日任职通知,及时对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进行归档整理,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加强对考察过程的规范,如结合实际,扩大考察谈话范围;严格落实公示5个工作日制度;规范党组会会议记录内容,对人事相关工作,使用专用记录本等。

2.针对“中层干部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2月28日局党组根据巡察反馈内容,当天就进行工作部署;二是对2024年3月6日部分中层干部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平均年龄为41岁,较整改前降低5岁;三是局主要负责人2024年3月6日对免去中层职务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

3.针对“培养激励机制运用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年轻干部培养。于2024年7月4日开展医保政策培训会,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专业能力,组织各类教育培训,推动干部专业素养持续提升。加强医学、法律、财务等专业人才培养。坚持把招录、选调年轻干部作为充实干部队伍的首要之举,充分用好公务员考录平台,结合用人需求,科学规划公务员招录数量、专业等,精确设置招录岗位,持续补充新鲜血液;二是2023年12月22日开展两定机构示范岗建设及星级活动评比活动,积极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三是2024年6月24日明确“传帮带”结对情况等,后续做好后“传帮带”活动,从而对后备力量进行培养与壮大。

四、关于“巡察整改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县医疗保障局发展党员工作整改力度不够,仍无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无入党积极分子”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支部把发展党员做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开展,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二是2024年6月24日支部书记对非党群众进行座谈,坚持按党员标准,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在思想政治优秀年轻干部职工中发展党员。

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密切结合医保部门本职工作,继续认真落实好县委巡察组要求,以巡察整改成效,全力推动全县医保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整改。局党组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二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助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坚决贯彻中央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强化党建工作,进一步配齐建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强化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制度为纲、以落实为要,强化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深入了解群众的困难和疾苦,聚焦医保工作等民生领域群众焦点问题,着力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倒查制度缺漏,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完善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好制度漏洞、制度缺失等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医保工作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3318189;邮寄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邮编:3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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