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调整2021年秋季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颁发<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浙价法〔2018〕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 标准 | 收费金额 |
1 | 4人间 | 900元/人·学期 |
2 | 6人间 | 700元/人·学期 |
3 | 8人间 | 500元/人·学期 |
4 | 12人间 | 350元/人·学期 |
以上价格不包含空调电费、热水费用。
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你校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收费收入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价格、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门县财政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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