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公共突发事件 >> 应急预案
索引号11331022763935162P/2024-119091 文号
成文日期2024-08-26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应急预案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63935162P/2024-119091

  •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4-08-26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2024-08-26 10:02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乡燃气系统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专项预案,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辖区内发生的造成1万户以居民连续停气24小时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重大燃气突发事故。主要包括:

1、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雷击等自然灾害导致气源输送受阻、天然气上游、中游、下游各站址,LNG储罐站、瓶组站、LPG灌装站、供应站点毁损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

2、气源、输配、应用设施设备以及辅助设施等倒塌、严重泄漏、人员中毒、火灾、爆炸;

3、主要供气和输配气系统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导致发生严重泄漏、人员中毒、火灾、爆炸;

4、燃气运输车辆发生车祸导致燃气严重泄漏、人员中毒、火灾、爆炸;

5、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6、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燃气停止供应或发生上列事件情况;

7、燃气用户使用不当导致人员中毒、火灾、爆炸。

(四)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职责,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以县政府为主体,统筹安排政府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3、以人为本。妥善处置在事故抢险救援中,优先保护人员安全,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最大限度降低燃气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1、为确保本预案顺利实施,成立三门县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燃气应急处置、事故抢险、供气恢复等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燃气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定、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具体负责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组织协调工作;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及时掌握燃气事故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问题;做好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工作。

(二)相关部门职责

1、县政府办公室

负责向县政府领导和领导小组报告应急救援信息、传达领导重要指示、组织专家顾问组研究制定应急紧急措施及对策。接到报警事故信息后,迅速通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并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2、县综合执法局

负责制定、修订本预案,组织调动燃气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实施抢险、排除、救援具体工作。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做好事故调查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配合县财政局做好抢险救援资金和后勤保障工作。

3、县公安局

负责应急救援接警和道路交通管制、危险区域警戒工作,维护现场秩序,组织人员疏散和撤离,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事故伤亡人员救护工作。

4、县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全县范围内液化石油气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负责消防队伍调度,进行灭火等工作,配合救援抢险组及现场警戒组做好相关工作。

5、生态环境三门分局

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对事故产生的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县应急管理

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和事故现场勘查,对事故原因及责任进行认定,配合县综合执法局做好救援抢险工作。

7、县卫生健康

负责组织和调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掌握抢救和治疗受伤人员情况,做好医疗抢救工作。

8、县财政局

负责应急救援资金准备和调度,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援后勤保障。

9、交通运输

负责组织落实应急救援运输队伍,及时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

10、县民政局

负责有关人员灾后安置,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11、县市场监管

负责对事故中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抢险救援工作,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的检测鉴定工作,对不合格产品厂家及经销商的查究工作。

12、县供电局

负责电力处置和保障工作。

13、县气象局

负责对事故中涉及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测鉴定和抢险救援期间的气象预测工作。

14、保险公司

负责对投保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快速办理保险赔付业务。

三、应急保障

(一)应急要求及预案准备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企业,要了解掌握本部门、本地区、本企业危险源、重点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实际进行预案准备和应急准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立即进行应急救援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技术保障

专家组负责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及时解决抢险救援中心的技术难题,对抢险救援方案进论证审查,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门县燃气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技术负责人组成。

(三)资金保障和装备保障

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救援资金及车辆、物资器材准备,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四)人员保障

为确保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家组,即:救援抢险组:由县综合执法局、燃气企业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抢险工作;现场警戒组:由县公安局人员组成;专家顾问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人员组成;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健康局、医院人员组成。

(五)应急培训与演练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应急培训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本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提高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启动程序

1、报告程序

(1)燃气事故发生时,事故单位和周边单位及个人应立即向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告;涉及消防、交通、救护等工作的,应拨打“110”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等。

(2)县综合执法局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向县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对发生的可能产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应及时通报县委宣传部。

(3)县政府接到报告后,分管副县长立即召集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宣布启动本预案。

(4)发生Ⅰ级大范围停止供气和按规定需要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的Ⅱ级大范围停气事件,县有关部门应及时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负责上报。

2、报告内容

(1)事故地点、时间、联系电话;

(2)事故简要经过,影响的区域范围;

(3)人员伤亡及初步判断的损失情况;

(4)急需支援的要求;

(5)报告单位或个人和报告时间。

(二)应急处置

1、事故主要处置方法

(1)液化石油气泄漏事故处置

①设置警戒区域,实行交通管制;

②控制火源火种,组织危险区域内群众安全撤离;

③采取关阀止漏、注水止漏、注胶堵漏、倒罐泄压等方法、控制、消除泄漏;

④控制泄漏后,采用水雾驱散、泡沫覆盖、排风驱散等方法稀释驱散气雾或气云,防止发生爆炸。

(2)液化石油气燃烧、爆炸事故处理

①储罐泄漏火灾,采取倒罐减量降压,控制减少火势,并启动固定消火栓或消防水源喷水降温、灭火;

②火焰由红变白,光芒耀眼,并有刺耳哨声,罐体抖动等爆炸征兆时,现场救援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

③对泄漏起火罐体附近的罐要采取喷水或水幕的措施进行隔离降温,防止事态扩大

(3)大型瓶装供应站发生火灾时,采用集中力量消灭火点、冷却未爆气瓶,及时搬运其它气瓶至安全地带,控制火源,并对邻近建筑物进行隔离降温

(4)液化气槽车发生火灾时,查明泄漏位置、原因,设置警戒区,采用有效的灭火方式进行扑救,防止发生受高温影响引起罐体爆炸。

2、排险抢修

抢险救援人员及时集结赶赴现场,进行有效排险抢修是控制、消除事故的关键。执行排险抢修任务的人员要按本单位“预案”做好自我防护。在燃气爆炸下限的危险区域内抢修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在清理现场过程中,严禁发生物体碰撞产生火花并以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方法控制泄漏源,进行修复,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3、物资供应

抢救、排险、抢修所需物资,必须充足,随时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用。

应急处置要求

1、进入现场抢险救援人员,必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进行作业;

2、抢险救援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安全作业;

3、在抢险救援中,要以人为本,先救人后救物资,及时、准确排除险情;

4、在泄漏现场和火场救援时,要注意风向,确定安全方位;

5、现场警戒区域内,禁止一切火源及机动车驶入。抢险救援车辆必须听从现场指挥指定的地点停车熄火;

6、处置后撤离前,要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后,详细向指挥部报告,等到允许方可撤离。

(四)应急结束

事故排险抢险结束后,注意保护现场,相关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做好现场清理,确认安全后,由县综合执法局根据燃气事故的处置和恢复程度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处置结束。

五、信息发布

城乡燃气系统事故信息的公开发布由领导小组决定,对城乡燃气系统重大事故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规范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符合规定要求,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六、后期处置

(一)事故调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急领导小组组成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性质和责任,编写调查报告。

(二)改进措施

县综合执法局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组织燃气企业研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各有关单位应总结社会应急救援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处置体系

七、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补充完善及更新,根据预案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三门县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