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美丽三门建设,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日前,我县发布2024年第1号总河长令,着力构建安全河湖、幸福河湖、生命河湖。
河长令从五大方面提出要求
一、深入开展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学习 1.扎实有效开展学习研究。把学习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紧扣河湖长制法规制度体系和理论体系等内容,制定年度学习方案,举办河湖长制专题培训班,推动领导带头学、集中专题学、调研交流学等多层次学习活动。 二、健全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 2.全力做好省人大执法检查迎检工作。做好《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执法检查迎检的前期准备、现场检查、报告审议、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工作,深入查找全县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机制、河湖长履职、全域建设幸福河湖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把执法检查作为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查漏补缺的有利契机,推动各部门加快补齐工作短板。 3.充分发挥县级河湖长引领作用。县级联系部门和县河长办主动协助县级河湖长履职,加强流域治理总体谋划,科学编制新一轮“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和2024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围绕全域建设幸福河湖等重点目标,逐河(湖)分解落实各级河湖长和部门重点任务。对县级河湖长责任河湖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重大项目等,县级联系部门和县河长办及时提请县级河湖长研究并签发交办单,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解决。 4.强化协同联动治水。深化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开好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和办公室会议,推动工作共议、行动共进、难题共解。 5.健全完善河湖长制责任落实机制。县河长办要组织制定河湖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履职清单,细化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推动各级河湖长规范长效履职。正确处理好为基层河湖长减负和推动基层河湖长履职的关系,推动乡、村级河湖长依法依规履职到位。 6.健全完善河湖问题发现处置闭环机制。县河长办建立河湖问题台账,针对中央巡视、环保督察、审计和各类督查检查,以及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和群众集中反映的河湖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指导有关地方加大整改力度,对于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落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改”要求,优化日常巡查和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无人机集中连片巡查、发动群众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湖问题。 三、推动落实河湖治理重点任务 7.加速推进构建水城亲水网。加快建设15分钟亲水圈,推进三门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高质量整治农村水系30公里,新增城乡亲水节点7个,滨水活力岸带12公里,建成县级幸福河湖1条,创建2个“高品质水美乡村”。 四、持续深化河湖突出问题整治 8.深入开展检查督查和问题整治。深入查挖河湖保护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大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落实整改任务,推动闭环销号。针对水安全新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举一反三,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巩固前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和 2024 年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暗访配合工作,开展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防范化解重大水环境险。 9.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以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河道采砂疏浚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河湖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强化乡村河湖库、山区河道“清四乱”,加强河道采砂与疏浚项目、在建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配合司法机关打击非法采砂疏浚行为,跟踪督促问题整改,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五、不断夯实河湖长制工作基础 10.强化河湖长制工作队伍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河湖长培训,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以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特别是新任河湖长为重点,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加大河湖保护治理队伍对新技术应用能力教育培训,综合运用无人机、视频监控、AI识别等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履职能力。 11.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和报道,不断扩大深化河湖长制和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声势,形成共建共享氛围。以典型案例编制和宣传视频制作促进工作创新。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突出的河湖长、集体、个人予以表彰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