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平、郑慧英委员:
你们在三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老小区电梯安装的提案》(第107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完善老旧小区的无障碍通行,提升居住条件,方便居民出行,2021年5月,我县出台《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三建(2021)49号,目前我县按照此政策文件不断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一)关于成立相关工作小组问题
计划在县城范围内建立一支专业知识丰富、协调能力强、人员素质高的加装电梯工作小组来有效助力加装电梯的前期工作。工作小组可以由电梯安装专家、社区调解员、社区网格员、物业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有资质的第三方等组成,对各加装电梯意向小区楼栋的加梯工作进行指导,各小区遇到难以调解的加装电梯纠纷时,也可以申请该团队参与。
(二)关于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问题
近日,我局结合其它先进地区的经验,草拟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出资比例的参考意见》,各楼层资金分摊比率可供业主协商参考。对于楼层多少以上的老小区房屋可申请加装电梯补助事项,三建(2021)49号文件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负面清单内容第一项:四层及四层以下的既有住宅不能享受加装电梯补贴政策。对可加装电梯的房屋楼层已有说明。
(三)关于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力度问题
加装电梯补助资金分配标准。补助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原则发放,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完成电梯加装并通过相关单位竣工验收备案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使用登记的,县财政按每台15万元整予以补助(包含:基础地坑、井道等电梯配套设施),对涉及给排水、供电、管道煤气、通信设施等管线迁移的,由相关管线单位施工,县财政按实进行补贴,每台不得超过5万元。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可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住房公积金内的储存余额,可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个人出资金额。业主可以自由分配补助资金。据不完全统计加装一台电梯40万左右便可投入使用。目前我县最高20万每台的补助已是台州市北三县最高标准,基于目前我县财政的收支水平,暂时无法提高补贴标准。
(四)关于简化审批程序问题
各相关部门在审批环节,流程再造,实施最多跑一次,在业主提交完善的资料后,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走访,挑起牵头单位的速度和效率。
感谢你们对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吴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