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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MB1686075F/2024-118742 文号
成文日期2024-07-30 发布机构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计划总结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MB1686075F/2024-118742

  • 主题分类:

    医保

  •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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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季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4-07-30 10:13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浏览次数:


一、2024年省市县政府民生实事工作

一是按任务计划进行民生实事“下放25项医保服务事项到镇村”第二季度目标任务,制定《关于开展台州市民生实事“下放25项医保服务事项到镇村”的业务培训方案》,并制作25个事项办事指南及操作流程。二是按计划进行2024年政府工作目标第二季度任务,对示范点培育工作进行督促改进指导。三是下放25项医保服务事项到镇村。各乡镇街道任务数分解。

二、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

一是为推动政府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发挥先进引领作用,我局以单位和个人名义,分别上报突出贡献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二是我局联合税务、人社等单位共同制定《三门县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机制》。三是按照“全省通办”今年要覆盖到乡镇街道的要求,确定乡镇街道“全省通办”经办人员,并下放“全省通办”模块及权限。

三、加强医保协议管理

一是两定机构协议管理。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本月对5家医院的进销存系统和医保病人在院情况进行专项实地检查。二是远程视频监管。定点医药机构线上监管常态化,日常开展视频监控巡查及违约情况稽核;本月共受理、调查外伤案件418份,拒绝报销42份。三是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组织本中心全体人员认真学习2024年度医保服务协议意见征求稿;并召开定点医药机构代表座谈会。汇总相关意见和建议后,逐条向市局汇报、反馈。

四、加强对困难群众医保帮扶

一是排查2023年度困难人员自付费用超五万元名单和相关费用明细,联系农林局扶贫办和民政局慈善总会等部门明确补助金额。及时完成救助人员数据上报。二是台州市困难群众人数统计,截止到3月底困难群众人数共8646人。三是深化“浙里惠民保”改革,指导各地开展宣传惠民保政策及投保工作,完成全县投保任务数。

五、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24年新增参保人数15万人以上,长护险政策由全市统一尚未出台,加强与市局对接沟通,及时宣传,部署参保工作,下达各乡镇参保任务数。

六、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工作

实行全县参保人员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基层门诊签约报销比例。做好政策调整前相关工作准备,根据省医保局一地签约全省共享政策,开展信息系统改造、测试、对接等工作,签约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50%。截止3月底全县进度20%。

七、国谈药品配备情况

2024年3月份国谈药品配备情况,目前总共有1家医疗机构和4家医药机构,三门人民医院的配备率超过文件要求三乙医院20%,截止到3月实际配备率为24.43%,共97种。其余4家医药机构均已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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