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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111C/2024-118180 文号
成文日期2024-06-19 发布机构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生态环境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11C/2024-118180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成文日期:

    2024-06-19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2024年6月19日拟对三门星淼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条护舷、10000条气囊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6-19 10:49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关于2024年6月19日拟对三门星淼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条护舷、10000条气囊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环建(三)示[2024]65号

 

三门星淼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条护舷、10000条气囊生产项目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西区大道371号

三门星淼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现拟投资1200万元,利用其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西区大道371号已建闲置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购置密炼机、开炼机、硫化罐、平板硫化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8000条护弦、10000条气囊的生产规模。

无。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

项目设备间接冷却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蒸汽冷凝水(间接加热)收集后回用于锅炉,不排放;喷淋废水、硫化罐蒸汽冷凝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限值后纳管排放,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污染物浓度低,水质符合纳管标准,收集后直接纳管排放。

废气:

配料粉尘:单独设密闭配料间,配料工位上方设集气罩及围挡,收集的配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打胶废气、密炼废气、开炼废气:密炼机密闭操作,通过设备出气口收集,出料口上方设半密闭集气罩;开炼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并配硬质围挡;打胶机上方设半密闭集气罩;密炼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再与开炼废气、打胶废气一起经“水喷淋(自带除雾)+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护舷硫化废气:平板硫化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并配硬质围挡;硫化罐连接密闭管道进行废气收集,同时开罐口侧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水喷淋(自带除雾)+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气囊硫化废气、复合废气、粘合剂、胶浆废气:硫化机废气通过排气孔抽负压收集;压布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并配硬质围挡;收集的废气经“水喷淋(自带除雾)+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锅炉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产生的锅炉烟气收集后经8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配套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26206   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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