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将下列路段设为严管严治路段,现通告如下:
1、三门县城区16条:
西区大道、溪北大道(天久花苑-海游大桥)
人民路(花坛-朝晖路)
环城东路(老青蟹市场转盘-南山路)
平安路(环城路-新兴街)
平海路(环城路-上洋路)
环城路(平安路-湘山大桥)
文化路(溪北大道-海沙线)
交通路(人民路-S224)
湫水大道(朝晖路-环湖南路)
滨海大道(朝晖路-梧桐路)
金桂路(湫水大道-滨海大道)
银杏路(湫水大道-环湖东路)
泰和路(横港路-永和路)
半月路(泰和路-三门湾大道)
新兴街(环城路-光明路)
南山路(环城路-人民路)
2、浦坝港镇3条:
沿浦路(金塘路-盐城路)
盐城路(沿浦路-保乐路)
海锦路(锦南路-烟墩路)
3、健跳镇3条:
建阳路(猫头新村路口-文教路红绿灯)
望海路(健跳镇政府-琴江路)
文教路(健跳车站-健跳派出所警务室)
4、亭旁镇1条:
三门县火车站站前广场沿线道路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车辆需按顺向停放在泊位内,凡在上述严格管理路段泊位以外区域违法停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现场查纠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违停即拍、拖移等措施,依法严查严管。
本通告自2024年6月24日零时起施行。因道路交通情况发生变化,交管部门将适时对严格管理路段进行调整并通告。
三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