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县级部门信息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索引号11331022728905769Y/2019-101466 文号
成文日期2019-09-03 发布机构县税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部门机构职能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28905769Y/2019-101466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县税务局

  • 成文日期:

    2019-09-03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主要职责

2024-06-14 16:58 来源:县税务局
  • 机构负责人:

    潘海剑

  • 联系方式:

    0576-83305000

  • 办公时间:

    夏令时8:00-11:30 14:30-17:30;冬令时8:00-11:30 14:00-17:0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监督电话:

    0576-83305151

  • 机构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梧桐路18号

  • 邮政编码:

    317100

  • 传真:

    0576-83305018

  • 网站地址:

    https://www.sanmen.gov.cn/col/col1229457138/index.html

  • 工作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