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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包正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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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576-8333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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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夏令时8:00-11:30 14:30-17:30;冬令时8:00-11:30 14:00-17:0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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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0576-8332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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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三门县海游街道朝晖路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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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3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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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smdag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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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76-8333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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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地址:
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32087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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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三门县档案馆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三门县档案馆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制度,集中统一管理三门县级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二)依法接收三门县党政机关、乡镇(街道)、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并配合县档案局提供档案接收方面的指导服务;收集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著名人物的档案,征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资料,开展主动建档存史工作。
(三)开展档案和资料的整理、鉴定、保管、保护、修复、复制和统计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承担本县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建设。
(四)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查阅利用,依法公布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提供服务。
(五)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举办档案陈列展览,建设党员党性教育、社会宣传教育基地,满足社会档案文化需求。
(六)开展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负责三门县级重要公共数据和电子档案的接收、长久保存和日常管理,采用先进技术管理档案和资料,保障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七)组织开展馆际合作和部门、单位之间业务交流,推进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协作,开展区域档案学术理论研究和档案保护技术工作,开展档案利用合作交流和境外档案资料征集。
(八)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