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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23310227549190481/2024-97306 文号
成文日期2024-06-14 发布机构县档案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部门机构职能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23310227549190481/2024-97306

  • 主题分类:

    档案

  • 发布机构:

    县档案馆

  • 成文日期:

    2024-06-14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档案馆内设机构和职责

2024-06-14 17:19 来源:县档案馆
  • 机构负责人:

    包正浩

  • 联系方式:

    0576-83332254

  • 办公时间:

    夏令时8:00-11:30 14:30-17:30;冬令时8:00-11:30 14:00-17:0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监督电话:

    0576-83328583

  • 机构地址:

    三门县海游街道朝晖路80号

  • 邮政编码:

    317100

  • 邮箱地址:

    smdagbgs@163.com

  • 传真:

    0576-83332254

  • 网站地址:

    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320878/index.html

  • 工作职责:

    三门县档案馆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三门县档案馆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制度,集中统一管理三门县级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二)依法接收三门县党政机关、乡镇(街道)、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并配合县档案局提供档案接收方面的指导服务;收集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著名人物的档案,征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资料,开展主动建档存史工作。

    (三)开展档案和资料的整理、鉴定、保管、保护、修复、复制和统计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承担本县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建设。

    (四)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查阅利用,依法公布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提供服务。

    (五)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举办档案陈列展览,建设党员党性教育、社会宣传教育基地,满足社会档案文化需求。

    (六)开展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负责三门县级重要公共数据和电子档案的接收、长久保存和日常管理,采用先进技术管理档案和资料,保障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七)组织开展馆际合作和部门、单位之间业务交流,推进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协作,开展区域档案学术理论研究和档案保护技术工作,开展档案利用合作交流和境外档案资料征集。

    (八)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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